招标信息

大清河廊亭综合修缮加固及提升改造工程EPC招标公告

2025-07-24

一、招标条件

大清河廊亭综合修缮加固及提升改造工程EPC已由齐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山东齐州文旅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2.建设地点:德州市齐河县

    3.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齐河县学府大街与阳光南路交叉口西侧,现状大清桥主体结构为三跨空腹上承式钢筋混凝土拱桥,桥梁全长119.5m,桥面全宽44米,分两幅,其中单幅桥车行道桥面宽14米,人行道宽8米。桥面南北两侧人行道位置为仿古木结构重檐四角亭、连廊及重檐阁。桥梁及桥面仿古木建筑经多年使用,存在部分病害,本次拟对桥梁主体及附属设施、桥面仿古木建筑进行维修处理。桥梁主体维修主要包括拱圈、桥台挡墙、桥面铺装、护栏及周边广场破损等;桥面仿古木建筑维修主要包括连廊、重檐四角亭局部修复以及重檐阁拆除新建。

    4.计划工期:项目总工期105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15日历天,施工工期90日历天。

    5.招标范围:(1)设计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项目全寿命周期内所有需要设计单位配合的服务,并负责设计总协调工作等;(2)施工范围:施工图纸包含的本项目的所有内容。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7.招标控制价:建安工程费下浮不低于5%(设计费不超建安费用的3%)

    8.其他: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要求:

    ①拟派设计负责人:由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派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②拟派施工负责人:由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派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或已中标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且在以往的类似工程项目中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未列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黑名单;(项目经理经合法变更后投标的,应当符合山东省政府鲁政办字[2014]122号文件“被更换的项目负责人。6个月内不得在全省范围内参加投标”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二家,施工单位与设计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其他:

    (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投标活动;

    (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2.获取方式:(登录后查看)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8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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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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