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郑州车务段管内许昌地区职工食堂(伙食团)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7-23

郑州车务段管内许昌地区职工食堂(伙食团)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车务段管内许昌地区职工食堂(伙食团)食材采购项目招标人为郑州局集团公司郑州车务段,招标项目资金来自福利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郑州车务段管内许昌地区职工食堂(伙食团)食材采购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车务段管内许昌地区职工食堂(伙食团)食材采购项目
2.2招标编号:HNQJ-
2.3配送地点:郑州车务段管内小商桥、临颍、许昌车站、苏桥、长葛、官亭车站。
2.4项目主要内容:郑州车务段管内许昌地区职工食堂(伙食团)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供货及配送内容包括蔬菜及副食品类、奶、肉蛋类、水产类、调料类、自制(热食、糕点)等。
2.5资金来源:福利费
2.6服务期限: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
2.7 供货质量标准及要求:
2.7.1食材质量标准
(一)必须符合国家以及当地有关餐饮行业食品安全及食品卫生的所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标准。
(二)所有原材料应有正规合法的来源渠道,不使用假冒伪劣产品、不使用过期变质产品、不使用无牌无证产品。确保所提供的原材料无变质、腐烂、发霉情况发生。
(三)相关食材质量标准如下:
1.蔬菜类:应保证是新鲜蔬菜;
2.鲜肉类:所有肉质必须为双汇、雨润、金锣、众品、中粮品牌,确保新鲜、不打水,有检疫合格证。
3.海鲜河鲜类:保证新鲜;
4.冻品类:正规厂家出品,不变质过期,包装完整,证件齐全;
5.调料类:按照甲方规定的品牌、规格、数量进行配送,不得出现货不对版、腐烂、变质、过期、临期(保质时间短的商品除外)的现象;
6.干货类:不含杂质,干燥无霉;
7.包装类:用来盛装原材料的包装物及盛器必须保持干净、卫生和整齐,其材质应该环保无毒,符合国家卫生要求,特殊原材料包装物必须有良好的密封性能;
8.水果类:配送时的水果应保证新鲜,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包装材料。运输应采用无污染的交通运输工具,不得与其他有毒有害物品混装混运,贮存场所应清洁卫生,不得与有毒有害物质混存混放;
以上食材需经供应方验收合格才能收货。
(四)上述所有的食材不能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1.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的,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6.容器包装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造成污染的;
7.搀假、搀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8.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的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9.超过保质期限的; 
10.为防病特殊需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河南省人民政府专门规定禁止出售的;
11.含有未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添加剂或者农药残留超过国家规定许可量的;
12.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
发生以上问题的,供应方有权对供货方考核。出现三次的,供应方有权终止合同,采用第二候选人供货。
2.7.2供货要求
1.必须信誉良好并且能履行售后服务承诺,产品质量必须保鲜、保质、保量,负责今后送货的装卸、搬运堆码。
2.确保供应报价的准确性,避免产生错报、漏报。
3.报价人对报价内容履行承担全部责任,中标人必须按照需求随时供货,并按照要求配送到甲方指定地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送货影响甲方正常需要。
4.中标商所供商品须按甲方需求书中质量要求承诺实行“三包”,若发现中标商供应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如:霉烂变质、短斤少两、以劣充优、以假充真等问题,甲方有权拒收,中标商不得无故抗拒。同时,中标商不得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改、调整、调换品种型号,必须满足甲方需求,不得降低产品等级标准或提供存在质量缺陷产品,若未满足,中标商无条件更换同类商品,并承担商品更换的全部费用,否则将取消参与我单位供应市场的资格。
5.严格按供应人时间、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和品质的要求准时送货到指定地点,并经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
6.如发生延时供应,影响甲方食堂正常需求,每次甲方将扣除当月供应商品食材总金额的5%,直至终止供应合同。
7.中标商中标后须和甲方明确服务电话和有效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8.按照甲方临时食材需求,必须在甲方通知配送10到30分钟内将所需食材送到甲方位置。残次品的替换须在接到替换通知后30分钟内送达。
9.因食材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安全事故,由供应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以及其他法律责任,并取消供货资格。
10.食材报价同品同质商品不得高于郑州大润发超市正常零售价格。
2.8其他要求:本招标项目报名结束后,招标人在开标前进行实地考察,查看投标人是否具备食材供应、储存及运输配送能力。
2.9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经营范围需具备:农副产品销售、运输、贮藏等相关服务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是企业法人的,应提供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包括“四表一注或三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无,可不提供)及其附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缴纳社保和税收的证明,并提供所有服务人员的社保和健康证的证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投标人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具备:预包装食品销售同等服务资格。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存在控股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显示公司基本信息、主要人员信息、股东信息)】。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23日至2025年7月29日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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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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