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喀喇沁旗公益性骨灰堂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2025-07-24
一、招标条件

喀喇沁旗公益性骨灰堂建设项目已由喀喇沁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喀发改审批字【2023】7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喀喇沁旗殡仪服务中心,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政府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喀喇沁旗公益性骨灰堂建设项目

2.2标段名称:喀喇沁旗公益性骨灰堂建设项目施工

2.3建设地点:喀喇沁旗殡仪服务中心院内。

2.4建设内容:新建骨灰堂一座,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本标段投资额:9819118.00元。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总承包。

2.7工期要求:11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联合体内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2)支持央企与自治区建筑业企业、区外建筑业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自治区龙头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或者民营建筑业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上述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工作量不低于联合体投标标段工作量的40%。

(3)联合体各方不得在本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4)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为联合体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各方的业绩均可作为该联合体的业绩。

(6)联合体各方的奖项均可作为该联合体的奖项。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 请于 2025 年07月24 日14时30分至 2025 年07月29日17时30分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逾期将无法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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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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