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化学试剂(非危化品)采购公告
2025-07-24普通化学试剂(非危化品)采购
谈判采购公告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普通化学试剂(非危化品)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谈判采购活动。
1.1 采购项目名称:普通化学试剂(非危化品)采购。
1.2 中核平台项目编号:CIAE-WZ-GKJT-25-1825。
1.3 采购人: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1.4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5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 项目概况: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拟通过框架协议采购选择优质供应商,为本院科研提供实验用普通化学试剂供货服务。本项目所指的普通化学试剂是指未被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的化学试剂,不含定制产品,放射性同位素产品以及标准不明确的合成试剂。预算总金额1800.00万元。
1.7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通过评审后有效供应商为3(含)以上,确定3家成交供应商;通过评审后有效供应商为2家,确定2家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承担份额不固定,在实际采购订单下达时由采购人确定。
2.1 采购范围
供货内容包括实验用普通化学试剂。主要采购物项及技术要求等详见采购文件“技术规格书”。具体供货产品的种类、数量以采购人实际下达的采购订单为准。
2.2 交货期
框架协议履行期限为协议签订之日起不超过2年。在此期间,当采购订单累计预算金额达到框架协议预算总金额,协议履行期限将提前终止。
订单供货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周,遇特殊情况由双方约定送货日期,最长不应超过一个月。具体以采购人实际下达的采购订单要求为准。
2.3 交货地点: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院内指定地点。
2.4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满足相关规范、标准、规程和技术规格书要求,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履行时间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写明的履行时间为准)应至少具有一项应具有合同额不少于10万元普通化学试剂(非危化品)相关销售业绩。
(3)信誉要求
①供应商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注:以评审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②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注:以评审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③供应商未处于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采购人及其所属专业化公司黑名单或灰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注:由电子采购平台自动排查,属于该情形的将被平台直接限制其应答权限;平台未自动排查但评审当日存在属于该情形被列入名单的,按照评审时集团或采购人及其所属专业化公司名单的信息否决其应答)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6)与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2)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3)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4)被及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纳入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不包含已释放的)
(15)根据及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
(16)存在核安全监管“两个零容忍”情形,被核安全监管部门明确停工处罚,或即将面临停工处罚。
(17)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18)a.供应商在中国核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的报名、下载文件、报价等环节实施过程中,出现硬件特征码或MAC地址异常一致,或参与项目的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一致的情形。b.供应商在风险阅知中出现高风险和中高风险提示情形;采购单位将视情况决定对出现上述情形的供应商进行调查或直接采取处理措施。采购人如进行调查的,供应商有义务配合调查并按要求做出回应,如供应商未按采购人要求及时回应的,则采购人有权根据已知资料做出相关处理决定。(注:电子采购平台将在招标全过程自动排查,属于该情形的将被平台直接剔除;平台未自动排查剔除的,按照评审时平台记录的信息否决其应答)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4 本次谈判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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