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福州市分公司综合投递业务外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7-24
一、项目名称:福州市分公司综合投递业务外包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FJS

三、项目概述:根据采购人的邮件揽收、投递处理流程和相关业务规范,在本市范围内,完成由采购人下派的邮件揽收、投递、内部处理任务。本项目根据项目地点、区域设置6个合同包。

采购期限为2年,根据福州投递环节外包业务量和外包上限综合单价,工时服务、揽收计提以及其他投递等,估算两年外包费用为31822.5万元(含税)。

四、招标内容:

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内容

服务期限

预算金额合计(万元,含税)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

1

城南

综合投递业务外包

2年

7195.7

3.5万元

2

城北

综合投递业务外包

2年

6053.4

3万元

3

长乐、平潭

综合投递业务外包

2年

4448.5

2.2万元

4

马尾、连江、罗源

综合投递业务外包

2年

4189.6

2万元

5

闽侯、闽清、永泰

综合投递业务外包

2年

7318.5

3.6万元

6

福清

综合投递业务外包

2年

2616.8

1.3万元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本项目划分6个标包,本项目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投标人可以项目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即允许多个合同包共用1个投标文件)。

(2)本项目/包最高投标限价详见附2:本项目/包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不含税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3)本采购项目各包投递业务量以实际为准,采购人不作承诺。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代理机构评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二)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四)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五)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本项目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提供其法人公司(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授权文件)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注: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部分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及第四章。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7月24日至2025年08月04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文件费用为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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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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