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能源集团物资有限公司2025年第14批胶轮车、凿岩台车专项招标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2025-07-24
1.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山东能源集团物资有限公司,已被批准招标,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1.2项目名称:山东能源集团物资有限公司2025年第14批搬运车、胶轮车、巷道修复机、起重机、钻机、推进车、凿岩台车、深孔钻车专项招标采购
1.3项目编号:SNZB
标段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使用单位 |
交货期 |
是否允许代理商 |
2 |
无轨胶轮车(吊装车/吊臂车,铰接式,额定载重:5t) |
台 |
2 |
设备管理中心 |
合同签订后90天 |
否 |
3 |
无轨胶轮车(洒水车,标准版) |
台 |
1 |
设备管理中心 |
合同签订后90天 |
否 |
无轨胶轮车(洒水车,罐笼版) |
台 |
2 |
设备管理中心 |
合同签订后90天 |
否 |
|
9 |
单臂掘进凿岩台车(国际知名品牌) |
台 |
1 |
凤凰山铁矿 |
合同签订后90日 |
是 |
招标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的说明相应设备/材料的技术标准和要求,投标人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独立法人、个人独资企业或其他组织;
3.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收、冻结及破产状态;未被“信用中国”等具有国家公信力的网站等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
3.3表格中不允许代理商投标的,投标人必须为生产厂家;
3.4 投标材料必须具备国家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件且齐全有效;
3.5 2022年以来有与本次投标相同或类似产品的相关业绩;(销售业绩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不得遮挡金额;提供虚假发票取消投标资格);
3.6本次招标所有标包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该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22日起至2025年7月28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报名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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