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工程起点为经海三路与科创十三街交叉口,沿经海三路、科创十四街敷设至与安定营东路原有热力管线联通为俐玛光电项目供热,在科创十四街南侧引出供热支线接入亿滋食品。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新建热力管线工程,自经海三路与科创十三街交叉现状热力井,沿经海三路、科创十四街敷设至安定营东路,与安定营东路现有热力管线联通。管道总长为1998.4米,新建DN500聚氨酯预制直埋保温管656米、DN400聚氨酯预制直埋保温管1154.4米、DN300聚氨酯预制直埋保温管16米。新建DN200聚氨酯预制直埋保温管4米、DN100聚氨酯预制直埋保温管110米、DN80聚氨酯预制直埋保温管58米,最大管径DN500。(具体建设规模以规划许可文件载明的数据为准) 合同估算价 675.11 (万元)
2.3 本工程的工期要求 107 日历天
2.4 本工程的招标范围 图纸所示范围内的热力管线铺设,拆除现状热力井2座,新建热力井5座,同步实施交通导行工程(不包含交通工程)及树木移植恢复工程的全部工作。
2.5 其他 无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新]及以上 资质, 近五年(指2020年7月24日起至2025年7月23日止)已竣工且经验收合格的总长度在1500米(含)以上或工程投资额在450万元(含)以上的市政管线工程业绩。 (近年类似工程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 本工程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3.3 其他要求 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2资质(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GB2资质(新)资质。
4. 申请人信誉要求
4.1失信被执行人
本工程资格预审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本工程资格预审对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采用 (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4.3 其他信誉要求: 无
5. 资格预审方法
本工程资格预审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且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 方可于 2025 年 07 月 24 日 17 时 00 分至 2025 年 07 月 29 日 17 时 00 分(登录后查看)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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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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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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