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山军工试验中心动态区供电设备设施维修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5-07-231.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4最高限价:154.59万元,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招标范围及技术要求(含工程量清单)”;报价高于限价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1.5采购需求:军工试验中心动态区出现供电线路故障并造成区域内供电设施和照明设施损坏,经排查并检测,初始建设的4根电缆损坏3根,经抢修仅恢复1根保持供电,无法可靠保障动态试验区多类型、多频次的大量试验任务。另外,深水井出线柜以及各动态试验场所的配电箱均严重老旧,频繁出现故障,需要更换供电设备。2.维修内容:从403栋配电房重新铺设2路低压电缆至深水井配电房;更换深水井配电房出线柜、各试验场配电箱以及终端供电设施;更新改造部分放置配电箱的配电房门、墙面等,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1.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完成全部工作(进场时间按甲方要求);
1.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2.1满足下列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一月份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2024年度审计报告,新成立不满一年的投标人可不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书面声明的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的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2.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企业:
①投标人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或者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三级(含)以上质(需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供)。
②投标人必须是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用平台”中备案的施工企业(提供网页截图)。
(2)项目负责人:
①投标人所拟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②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企业在职正式职工(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5年01月-2025年06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必须是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若企业成立不满6个月则提供成立时间以来的社保缴费证明)
③提供承诺书原件(项目经理对无在建工程、能否常驻施工现场的承诺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企业近两年承接过的工程没有出现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承诺)。
其中,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形,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④项目负责人2022年05月0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机电工程或电力工程单项合同额80万元及以上的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该项目的工程款支付凭证(如银行电子进账单等),四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中的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3)项目组成员
提供“人员配备一览表(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原件(主要管理人员指: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员、安全管理员、造价管理员、材料管理员、计划管理员,缺一不可),不可兼任,其中技术负责人需提供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安全管理员需提供专职安全员“C类”证书。并须同时提供上述人员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5年01月-2025年06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纳清单(须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须经发包人书面同意。
2.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供应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中国信用信息报告,以及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8、供应商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2.5.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393 号文及建办市[2019]50 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的,投标人应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
2.6其他要求:企业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里
3. 资格审查说明
(1)、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的条件,如果以上条件有其中一项不能满足,则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不能进入下一步的评标。
(2)、资格审查资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1)投标单位概况
(2.2)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及相关资质证书
(2.3)业绩
(2.4)承诺书
(2.5)项目经理相关资料
(2.6)投标人认为需要放入的其他资料
三、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时间:2025年7月23日至2025年 7月30 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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