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民政职业大学思政部实训室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25-07-24
项目名称:民政职业大学思政部实训室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144.335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4.335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主要设备名称、数量等:

序号

标的名称

是否为核心产品(是/否)

单位

数量

1

室内P1.8Pro全彩

平米

65

2

电源

210

3

播放软件

1

4

接收卡

370

5

视频处理器

1

6

备品

平米

5.6

7

屏体线材

1

8

综合布线

1

9

音频

1

10

主机

1

11

主动立体式眼镜

120

12

配电箱

1

13

画屏55寸

2

14

画屏55寸 横版

2

15

画屏32寸

5

16

画屏21寸

5

17

智能门锁

10

18

会议摄像头

1

19

3D教学软件

1

20

定制创作馆

1

 

交付时间:合同签订付款后 20 日内。

交付地点:民政职业大学。

2.进口产品规定: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的规定,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付款后20日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所投产品由中小企业制造的产品金额比例不少于 30% 。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工业。

货物制造商必须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

(2)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其他条件:1)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24日  至 2025年07月31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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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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