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新业务楼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7-24本润新业务楼物业服务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资
金:94万元 , 招标人为 靖江市润新建设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
开招标。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润新业务楼物业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润新业务楼物业服务项目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润新业务楼物业服务项目:
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
列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供应商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
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
告等证明文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
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加盖供应商公章);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文件递交当月或前3个月
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复印件(如为依法免税的提供免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
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
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成交供应商取得中标资格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别说明:供应商若按照《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书》要求做出承诺的,在资格预审
时可以不提供“三、供应商资格要求”第1项中第2、3、4、5项相关证明材料;若供应商中标,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人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以供采购人进行核实,经查实存
在虚假承诺的,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四、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的方式确定投标人。
1、投标人必须符合第三条“供应商资格要求”所有条件;
2、资格预审需提供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
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2)本公告第三条“供应商资格要求”内所列要求和材料,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须响
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3)具有有效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
以上材料或证明均应提供复印件(二份),两套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分别装订成
册(二册),文本内容均应打印,签字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全套文件应无涂改、行间插字
或删除等修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内提交资格预审申
请文件,所有需提供的原件须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同时送达,无原件或原件不全将被视为自
动放弃。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7-25 08:30到2025-07-29 17:30
五 、 投 标 文 件 的 递 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5-07-31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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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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