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润新业务楼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7-24
一 、 招 标 条 件

本润新业务楼物业服务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资

金:94万元 , 招标人为 靖江市润新建设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

开招标。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润新业务楼物业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润新业务楼物业服务项目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润新业务楼物业服务项目:

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

列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供应商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

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

告等证明文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

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加盖供应商公章);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文件递交当月或前3个月

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复印件(如为依法免税的提供免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

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

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成交供应商取得中标资格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别说明:供应商若按照《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书》要求做出承诺的,在资格预审

时可以不提供“三、供应商资格要求”第1项中第2、3、4、5项相关证明材料;若供应商中标,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人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以供采购人进行核实,经查实存

在虚假承诺的,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四、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的方式确定投标人。

1、投标人必须符合第三条“供应商资格要求”所有条件;

2、资格预审需提供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

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2)本公告第三条“供应商资格要求”内所列要求和材料,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须响

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3)具有有效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

以上材料或证明均应提供复印件(二份),两套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分别装订成

册(二册),文本内容均应打印,签字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全套文件应无涂改、行间插字

或删除等修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内提交资格预审申

请文件,所有需提供的原件须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同时送达,无原件或原件不全将被视为自

动放弃。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7-25 08:30到2025-07-29 17:30

五 、 投 标 文 件 的 递 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5-07-31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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