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烟施伟策2025-2027年度办公设备维修维保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7-241.招标条件
中烟施伟策2025-2027年度办公设备维修维保服务采购项目已获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烟施伟策2025-2027年度办公设备维修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2.2 项目编号:YNZZ
2.3 招标范围:打印机全包服务(维护,备件、耗材更换(不含纸张))、标签打印机(维护、备件、耗材更换)、会议室设备及显示大屏维护,具体详见“第五章 服务要求及内容”。
2.4 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 服务期限:自双方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三年。
2.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7 出资比例为:100% 。
2.8 项目金额:¥36.00万元(含税)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3.1.1投标/响应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1.2信誉要求
(1)投标/响应单位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投标/响应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或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云南中烟“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投标/响应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4)与招标/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3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2022年度至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审计报表(应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2025年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
3.2特殊资格要求:无
注:
1.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投标人的规定,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存在弄虚作假被查证属实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7月25日至2025年08月01日,每天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招标文件发售不划分标段),文件费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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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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