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5年南联新疆分公司休息室料理包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2025-07-24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2025年南联新疆分公司休息室料理包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CZ2。

1.3 项目类别:货物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65万元(含税),现通过询比采购的方式确定1家单位,负责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料理包物资供应,签订1年期框架合同。

序号

采购内容

规格

要求

单位

含税单价限价

(单位:元,人民币)

1

宫保肉丁

0.8公斤/袋

猪肉丁600克
汤汁200克

37.45

2

鱼香肉丝

1公斤/袋

猪肉丝600克
清水笋丝200克、木耳丝200克

31.04

3

东坡肉

1公斤/袋

五花肉块800克
汤汁200克

53.9

4

红烧肉

1公斤/袋

五花肉块550克
干芸豆250克,汤汁200克

39.67

5

红烧狮子头

0.8公斤/袋

猪肉馅600克
汤汁200克

40.16

6

香芋烧肉

1公斤/袋

五花肉块600克
香芋200克、汤汁200克

31.56

7

回锅肉

0.8公斤/袋

五花肉片600克
汤汁200克

44.49

8

青椒肉丝

0.6公斤/袋

猪肉丝400克
汤汁200克

27.74

9

京酱肉丝

0.6公斤/袋

猪肉丝400克
汤汁200克

27.13

10

糖醋里脊

1公斤/袋

五花肉800克
糖醋汁200克

26.51

11

红烧排骨

0.7公斤/袋

猪小排500克
汤汁200克

43.19

12

糖醋排骨

0.8公斤/袋

猪小排600克
糖醋汁200克

56.04

13

速冻鲜肉小馄饨(猪肉)

400g/袋

/

7

14

速冻鲜肉水饺(猪肉)

450g/袋

/

7

15

速冻素水饺

450g/袋

/

4.9

16

猪肉酱

/

瘦肉占80%,肥肉20%

kg

28

17

鼓汁凤爪

1公斤/袋

/

67.2

18

陈皮牛肉球

1公斤/袋

/

30

19

水晶虾饺

1公斤/袋

/

165

20

糯米鸡

1公斤/袋

/

19.6

21

鸡肉干蒸

1公斤/袋

/

21

22

海鲜干蒸

1公斤/袋

/

84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3、报价方式为折扣率。有效报价范围:供应商以报价折扣率形式对所投项目进行报价【供应商的折扣率的有效报价范围:0% <折扣率≤ 100% 。供应商所报的折扣率须在有效的报价范围内,否则视为无效。折扣率必须为固定的报价(如90%),不得存在区间值(如100~90%)。折扣率最多保留1位小数(对于小数点后第二位及之后的数字,无论大小,直接舍去)】,统一对本项目报一个折扣率,不接受有选择性报价,且所报的折扣率应当适用于清单内每一种商品。例如,折扣率填90%时,即最终结算单价金额=含税单价限价*90%.供应商只能报唯一的折扣率,不得有选择性的报不同折扣率,供应商报价如超过限价且折扣率超出100%的投标将为无效。

1.6 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序号

交货内容

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

1

料理包(详见上表)

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迎宾路1341号,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根据采购人订购单的要求供货。采购人提前1天向供应商发订购单。需在1个日历日内送达,加单需在两小时内送达。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参加本次询比,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供应商为本次采购标的物的合法制造厂家或代理商,若为制造厂家,其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的,代理商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若为代理商,则必须取得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合法授权,若多家代理商同时提供唯一授权,唯一授权代理商均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注意:须提供制造厂家的证明材料,要求能够充分证明其具有合法生产权利及生产能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许可证,生产场地照片;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厂家满足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及针对本项目的合法授权书。)        

2.3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询比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询比项目。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比项目。

2.5 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供应商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发现供应商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询比。

2.7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询比

3、询比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询比文件时间:2025年7月24日至202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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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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