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化泉州乙烯综合配套项目一期工程施工图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2025-07-24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中化泉州乙烯综合配套项目一期工程施工图设计服务的招标人为中化泉州园区发展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中化泉州园区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开展中化泉州乙烯综合配套项目一期工程施工图设计服务采购工作,中化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具体合同由中化泉州园区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与中标单位签订。现特邀请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项目名称:中化泉州乙烯综合配套项目一期工程

项目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工业区内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综合办公楼A(地上四层,建筑高度21.4米),2#办公楼B(地上四层,建筑高度19.6米),3#档案楼(地上三层,建筑高度14.6米)。相应辅助功能内容:0A#地下室、4#门卫室。项目地上总建筑面积2709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9996.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7087.1平方米,容积率 0.71。

项目投资估算:/

招标项目:中化泉州乙烯综合配套项目一期工程施工图设计服务

招标范围:中标人提供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在招标人提供的初步设计文件的基础上进行深化优化,完成本项目除展陈设计外的所有相关的全专业、各专项和各专篇的施工图设计与二次深化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总图、建筑、结构、装修装饰、给排水、暖通空调、强弱电(包括变配电室)、景观绿化、道路(包括与市政道路开口部分)、各专项/专篇设计(包括消防、安防、人防、门窗、幕墙、电梯、厨房、展厅、智能化(包括与原厂区智能化系统衔接)、充电桩、光伏、交通、节能、节水、防雷接地、抗震支吊架、环保降噪、绿色建筑、健康建筑、标识导示、夜景灯光与照明、供水供电、燃气、广电有线、电信线路、泵房、污水处理(包括与原厂区污水管道衔接)等)】,以及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报批报审、采购技术服务(包括采购技术询价文件编制、采购过程及采购合同执行中的技术问题澄清、协助技术谈判及技术文件签订)、现场技术服务、主要材料选样定样及设备选型等】,并派遣相关专业人员参加所有与本项目相关的会议、文件审查审批等各项工作,确保设计成果取得各主管部门的审查合格意见或完成备案,同时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及其委托的施工图审查单位意见完成图纸修改。专项设计成果无法满足招标人要求、决定另行发包或委托的,中标人应负责审核、配合与协调并提供总包管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标包划分:01。

服务期限: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个日历日内完成桩基施工图;45个日历日内完成并提交主体工程施工图;60个日历日内完成并提交全专业、各专项/各专篇施工图。

服务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工业区内。

质量标准:工程设计先进、合理、节能和环保,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设计标准、规范要求,设计应满足绿色建筑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投标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证明材料(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 财务要求

提供2021年至2023年或2022年至2024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成立不足三年的,以成立之年开始算,提供自公司成立至投标截止时间的审计报告。

3.3 业绩要求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投标人具有1项由2栋或以上单体建筑组成的总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或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图设计业绩,该业绩已完成施工图设计且施工图审查合格。

证明材料(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签章页、服务内容页)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业绩合同若不能体现总建筑面积等信息,需提供其他辅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审查合格文件、设计技术指标说明文件等)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材料不清晰将被视为无效业绩。

3.4 人员要求

3.4.1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1)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及建筑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2)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具备1项由2栋或以上单体建筑组成的总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或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业绩,该业绩已完成施工图设计且施工图审查合格。

证明材料(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技术职称证书和注册资格证书(打印电子注册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及本单位注册的证明材料、由社保中心出具的在本单位任职6个月以上(自本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当月(或前2个月)往前连续的6个月(或以上))的社保证明(退休返聘人员不需要社保证明,但需要提供退休证复印件)、相关的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签章页、服务内容页)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业绩合同若不能体现面积等信息,需提供其他辅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审查合格文件、设计技术指标说明文件等)、任职情况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4.2 其他主要人员

无。

3.5 信誉要求

(1)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得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中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不得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或不得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且在公示期内(已从名单内移出的除外)(投标人须提供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当日通过上述平台网站查询相应信息,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2)财务和经营状况要求:没有处于破产、资产冻结、财产被接管、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等状态;且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由投标人根据公司发生上述情况据实填写,否则经证实其投标文件无效,需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3)履约、质量及安全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未发生由设计单位承担主责的较大工程安全、质量事故(由投标人根据公司发生上述情况据实填写,否则经证实(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其投标文件无效,需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3.6 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次招标不允许转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时间:2025年7月24日至2025年7月29日17:0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年8月14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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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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