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澄海实验学校广益校区学生食堂社会化服务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2025-07-24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代理编号:04-17-0(登录后查看)

2.项目名称:澄海实验学校广益校区学生食堂社会化服务经营项目

3.采购需求:本次招标项目内容为食堂的委托经营权。食堂按学校作息时间供应在校学生一日三餐饭菜,并根据学校需求提供专项活动供餐服务。(详见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4.合同履约期限:3年,承包经营合同一年一签。根据考核评价情况决定是否续签,续约累计不超过2次。

5.本项目不设置预算金额及价格,无需进行报价,本文件所有关于报价的条款均不适用本项目。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5年至今任意1个月/季度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3)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若投标人属于“信用中国”网站信息尚未覆盖的行业或单位(建议投标人先自行到该网站查询确认本行业或单位是否已被覆盖),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对自身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所导致的后果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4.投标人必须依法取得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应包含“餐饮服务经营者”;如国家或地方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近三年来(自2022年7月1日至今)投标人未受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罚(包括不良行为),所经营管理的食堂未发生过食物中毒或罢餐等群发事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25日至2025年07月3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