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系统集成项目(采购编号CZ2025-562)招标公告
2025-07-24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系统集成项目(采购编号CZ2025-562)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系统集成项目(采购编号CZ2025-562),(招标编号:JSZB-2025-15443),招标人为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为满足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对系统集成项目建设的需求,现对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系统集成项目所需要的工程服务及服务过程中所涉及的设备材料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1.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的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工期及项目地点具体如下: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项目地点 |
工期 |
1 |
系统集成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常州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
接到开工令后,120日内完工。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
1.2.1项目地点:(登录后查看)
1.2.2★质量要求:合格且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及现行国家相关规范、标准。
1.2.3★工期:接到开工令后,120日内完工。
1.2.4★质量保修期:2年(其中设备质保期最短不得低于36个月,原厂质保),自工程最终验收合格并交付招标人使用之日起计。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5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4435000元(含税),投标人报价(含税)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提供有效期内清晰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2.1.2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未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信息的截屏。(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屏)
2.1.3投标人在中国电信MSS合同系统中的“信用管理模块”中无违规失信信息。(提供承诺书)
2.1.4投标人须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评标委员会通过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对供应商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核查。(提供截图)
2.1.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
2.1.6投标人须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
2.1.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2.1.8投标人须具备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常州地区、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常州地区2024-2025年度DICT系统集成和服务项目集中资格预审项目标包一(系统集成类)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提供合格通知书扫描件)
2.1.9投标人须遵守国家、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规范用工管理,涉及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提供承诺书)
2.2企业资质: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
(1)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机电工程专业建造师证书,同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员B证);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至少1人。
供应商须提供以下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①自2025年1月(含)以来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由社保局或地税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且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如提供社保清单为供应商单位整体人员清单,请于清单中用红色圆圈圈出本项目所投入的人员,以便评审委员会评审);②有效且完整的身份证及证书扫描件;③如一人持有多份证书,按人员数量计算。
2.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近两年(响应截止时间前24个月)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10)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1)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6)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7)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8)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须提供承诺书)
2.6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5.1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须提供承诺书)
2.5.2【投标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7月25日00时00分00秒至2025年7月30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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