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电信数字城市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卫健行业产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7-24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中电信数字城市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卫健行业产品服务采购项目,本项目预估采购金额为1000万元(不含税)。
1.2招标内容

采购内容:包括面向区域医疗管理的医共体平台、全民健康平台、公共卫生系统等15类卫健委条线产品,以及聚焦医院内部业务的集成平台、HIS系统、手麻系统等11类二三级医院专用系统,所有产品需满足多技术架构兼容、数据互通及国产化适配要求,支持医疗业务标准化、智能化升级。(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进度要求:自接到招标人正式通知之日起90日内完工,具体服务内容及工作量,由招标人根据不同区县项目的实际需求评估后下达订单。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中电信数字城市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卫健行业产品服务采购项目

-

-

10000000

采购人指定地点

详见询比公告

……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个。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折扣系数100%。各单项最高限价详见单项限价情况表。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2.1.3 2.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4)。2.1.4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投标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2)投标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2)投标人与投标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年(含)以上。(3)2.1.6 2.1.5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本项目标的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为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免税发票。

2.1.6投标人须具备1项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当日)(以单项合同或框架下订单签订时间为准)的医疗信息平台软件开发类实施经验。

实施经验证明文件要求为:合同双方盖章的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首页、服务内容页、金额页、合同签订页)扫描件,如合同为框架协议,则须包含双方盖章的框架协议及订单扫描件。业绩个数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为准。

2.1.7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配备至少3人的服务团队,包含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人员至少2名,以上人员均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以上人员不得重复使用,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证明文件:有效的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毕业证(或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学信网查询截图、自2025年1月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当日)任意连续三个月原件扫描件(社保证明上必须有社保管理机构章和投标人单位名称,否则视为无效。社保缴费单位非投标人的,则需同时出具投标人与其的社保委托代缴关系证明原件扫描件(需双方盖章)。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8月14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8月14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8月14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或标段的以标包、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投标(应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限内的;

(18)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产品。2.3.2投标产品。2.3.3投标产品2.3.4 2.3.5 2.3.6投标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2.3.7投标产品业绩要求:2.3.8 2.4投标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2.4.1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2.4.2 2.4.2 2.4.3 2.4.4 2.4.5 2.5现场考察
2.6评价检测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7月25日00时00分00秒至2025年07月30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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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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