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济南热电集团有限公司长清电厂所属消防站驻站、消防运维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7-24

1. 招标条件

济南热电集团有限公司长清电厂所属消防站驻站、消防运维服务,招标人为济南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为保障长清电厂的安全稳定运行,提升厂区整体消防系统的可靠性与效能,增强应对火灾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城市消防站设计规范》《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以及山东省应急管理《关于规范和加强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中的相关要求,长清电厂内消防站驻站工作、消防设备设施运维等工作需依法依规委托给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

(2)招标范围:

(1)对长清电厂的消防站提供驻站服务,负责消防车及消防装备器材的日常管理工作;协助甲方组织电厂内的消防培训工作,组织、参与应急演练,参与消防应急救援工作等;

(2)对厂区内的所有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进行必要的巡检和定期试验工作,出具相关的技术报告,负责消防控制室的运维工作,确保长清电厂的消防设备设施完好有效,运行正常。

(3)服务地点:济南热电集团有限公司长清电厂内。

(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两个标段。

标段名称

标段内容

标段一

消防站驻站服务

标段二

消防设备设施运维服务

服务期:一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须为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注册准入单位,服务类型包含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

(3)投标人须承诺符合《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7号)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满足的要求。(提供承诺函);

(4)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2年7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电厂类消防站驻站服务或消防系统运行维保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如:项目名称页、合同签章页、项目范围页等关键信息页);

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2023年或2024年财务状况表证明材料;

(7)技术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以社保证明为准,社保证明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5年1月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缴费证明指的是至少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中任意一项)且具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及消防部门或劳动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

4.投标信息登记

(1)时间:2025年7月25日8时30分至2025年7月31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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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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