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基础设施综合提升-道路设施改造提升一期(歙州大道)工程招标公告
2025-07-2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歙县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基础设施综合提升-道路设施改造提升一期(歙州大道)工程已由歙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综合【2024】47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黄山徽投新安山水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歙县农村公路管理服务中心,(登录后查看)招标人为黄山徽投新安山水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歙县农村公路管理服务中心,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歙县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基础设施综合提升-道路设施改造提升一期(歙州大道)工程
2.2项目编号:HJSGC2(登录后查看)
2.3建设地点:歙县
2.4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歙州大道(K1998+800~K2010+370)段道路设施改造提升,全长约11.57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排水、防护工程、沿线设施等。总投资约6835万元
2.5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歙州大道(K1998+800~K2010+370)段道路设施改造提升,全长约11.57公里,一级公路,其中K2006+250-K2009+640段利用现状老路进行“四改六”车道改造、K2009+944-K2010+260段左半幅增设非机动车道,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排水、防护工程、沿线设施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2.8质量标准: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2.9招标控制价:68354936.21元
2.10项目性质:公路工程
2.11其他: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交安B类)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
3.3信用要求
投标人(含分公司)不得存在以下失信情形(行政主管部门已经做出暂停、停止、撤销等处理决定的除外):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4)被应急管理部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以上情形第(1)(2)(3)(4)项以信用中国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所有情形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由代理机构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对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书面反馈至评标委员会。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注:若投标人选择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联合体中的所有成员单位均需在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操作为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成员单位读取CA锁添加。
3.5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6其 他: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其他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登录后查看)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4日9时00分。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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