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咸阳市生态环境局武功分局武功县重点工业企业环保体检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7-24
项目名称:武功县重点工业企业环保体检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3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武功县重点工业企业环保体检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73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3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服务 武功县重点工业企业环保体检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73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工作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武功县重点工业企业环保体检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武功县重点工业企业环保体检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提供承诺书;
(3)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报告中至少包括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或基本账户信息表);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 6 个月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 6 个月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0)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7月25日 至 2025年07月31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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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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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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