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液压泵站加工制造选商招标公告
2025-07-24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液压泵站加工制造选商招标项目(二次)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本次采购选商方式为公开招标,计价方式为固定单价,具体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的加工数量为准。加工内容包括5台液压泵站FMPU100、5台液压泵站FMPU130,计划加工总数量10台。招标计划总金额234.2万元。
授标原则:有效投标人大于等于4家,选取综合评分排名前两位的投标人中标,中标份额按招标计划总金额234.2万元进行分配,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中标60%标的额,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中标40%标的额。排名第二的中标人投标报价每高于第一名2.5%(含)至5%,中标份额下浮10%;高于第一名5%(含)至7.5%,中标份额下浮20%;高于第一名7.5%(含)至10%,中标份额下浮30%;高于第一名10%及以上,中标份额下浮40%。排名第一的中标人上浮相应中标份额。即排名第二的中标人投标报价高于第一名10%将被取消中标资格,排名第一的中标人中标100%标的额。报价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有效投标人小于4家,选取综合评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中标,获取全部标的额。开标后递交投标文件人数不足3家但满足2家,继续开标并转为竞争性谈判,竞争性谈判取综合得分最高的1名投标人中标,获取全部标的额。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供货周期:加工委托单下达后20个日历日送达,具体以生产委托书日期要求为准。
交货地点: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其 他:详见招标文件。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权利和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机械加工制造能力。
3.3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能够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不存在资不抵债、进入清算程序、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年份至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即可。未完成2024年财务审计的投标人可提供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4 业绩要求:具有近三年(2022年—2024年)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类似的供货业绩,如液压设备或液压件等加工业绩至少1项。(需提供合同和相应发票)。
3.5 人员要求:机加工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需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明细作为证明材料)。
3.6 设备要求:加工中心和数控车床共计不少于4台,其中含加工中心不少于1台(需提供发票或采购合同)。
3.7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过去承接同类项目中,没有出现投标人员负主要责任的技术、质量、商务等纠纷,须提交信用中国查询截图。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8 其它要求:投标人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取消投标人资格或准入资格。投标人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列入暂停产品交易权限、暂停供应商交易权限、取消产品准入资格、取消供应商准入资格以及暂停合作企业名单(暂停产品交易权限、暂停供应商交易权限、取消产品准入资格、取消供应商准入资格以及暂停合作企业名单以招标人下发的暂停合作企业名单通知或招标人企业网站公示名单为准)。
(登录后查看)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7月25日8:00:00至 2025年8月1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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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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