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顺德实证基地项目37千伏干式空芯限流电抗器设备采购项目(二次采购)比选采购公告

2025-07-24
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采购规模:预计采购金额为104.67 万元。

1.2项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

1.3项目名称:顺德实证基地项目37千伏干式空芯限流电抗器设备采购项目(二次采购)

1.4 采购范围及内容:购置顺德实证基地项目37千伏干式空芯限流电抗器等设备物资,含运费,现场安装调试的技术指导,具体设备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及材料清单。

1.5交货期:成交供应商收到排产函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技术参数的确认,在完成所有技术参数确认后的20个日历天内将货物运送至现场指定位置。

1.6交货地点:广东省佛山市。

2.供应商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1

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民法典》或其他法律规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提供登记设立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执业许可证等)。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包报价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报价,否则报价均无效;

2

在项目所在地政府、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及广东汇源通集团有限公司无处于限制采购资格的处罚;

3

供应商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按采购文件中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4

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按采购文件中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5

本项目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专用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必须是本项目主要设备(35千伏及以上干式空芯限流电抗器设备)的制造商,须提供对应生产设备通过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或含有产品型式试验内容的检验/检测报告(报告中须明确标记出对应设备名称及制造商名称);

2

供应商须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以签订供货合同或开具发票时间为准)至少1项35千伏及以上干式空芯限流电抗器设备的销售业绩,须提供承接合同(至少包含首页、服务内容页、盖章签字页)及对应发票(包括清晰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具金额)等有效证明材料(至少提供一份符合要求的业绩,资料不清晰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

供应商必须出具《交货期承诺函》,保证在采购人下达书面排产函时开始生产。排产函下达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技术参数的确认,在完成所有技术参数确认后的20个日历天内将货物运送至现场指定位置。

3.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7月24日17时00分起2025年07月28日17时00分止。

4.截止递交时间:2025年07月30日14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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