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衢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公司债券申报发行选定券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7-24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资金来源:自筹
五、磋商项目概况:拟发行不超过18亿元(含18亿元)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
序号 |
采购内容与要求 |
报价要求 |
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拟申报发行不超过18亿元(含18亿元)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详见采购内容与要求 |
供应商应以费率报价,项目承销费率报价区间为0.08%(含)/年-0.15%(含)/年,超过报价区间的响应无效。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服务全部完成为止。在服务期内,采购人按实际发行金额、期限及年化承销费率一次性支付承销费。 |
注:1.报价须包含供应商为本次公司债券登记备案、募集、发行而收取的全部承销费以及与本次公司债券申报发行相关(包含债券发行后存续期内)的全部印刷、路演、文书代理费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支出,不包括法律、审计、评级费用、担保费用。
2.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偿还公司债券、银行借款等有息债务,以及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用途。
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衢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规定:
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技术和售后保障等能力;
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⑸参加采购、招投标等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犯罪记录;
⑹具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自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到的行贿判决书为准)。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或《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如供应商为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的,则提交总公司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或《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同时提供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文件)。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且应满足下列要求:
⑴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备有效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或《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⑵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⑶联合体成员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人);
⑷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⑸本项目技术商务标中的所有评分所需材料均仅接受联合体牵头方。
六、采购文件(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登录后查看)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2025年8月4日9时3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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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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