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新建合肥至武汉高速铁路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人民政府、湖北省人民政府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合肥至武汉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23〕496号)、《国铁集团安徽省人民政府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合肥至武汉高速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3〕457号)批准建设,其中新建合肥至武汉高速铁路(湖北段)建设单位(项目业主)为长江沿岸铁路集团湖北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投资和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资本金占50%,国内银行贷款占50%,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江沿岸铁路集团湖北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甲供物资声屏障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
建设规模:新建合肥至武汉高速铁路(湖北段)线路起自大别山隧道DK171+500,向西穿大别山脉,沿既有合武铁路南侧行至既有麻城北、红安站并站,后进入武汉市于黄陂区东南设长江新区站,出站后沿绕城高速西行至天河机场,于机场东南侧新设武汉天河站,出站后向西两跨绕城高速公路于东西湖区新沟西线路所与武汉至宜昌高铁相衔接。本段新建正线长163.350km,设车站4座:麻城北、红安、长江新区、武汉天河。
其他:无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声屏障
标段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交货地点:详见材料需求一览表。
计划交货期:详见材料需求一览表。
2.3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营业范围: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2.财务能力:/。3.质量保证能力:投标材料(金属声屏障单元板、通透单元板)须具有近3年内(2022年7月以来)通过CMA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技术规格书要求的合格产品型式检验报告,检验报告中至少应包含降噪系数(通透隔声板除外)、计权隔声量、抗冲击、抗风压、防火、防腐蚀、抗疲劳等性能指标。4.供货业绩: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一份(2019年1月以来)高速铁路声屏障供货业绩证明(附依法必须公开招标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单个合同中须包含金属声屏障单元板、通透单元板及H型钢立柱)及由铁路局集团公司(相关处部室或运营站段)或铁路公司出具的安全运行一年(含)以上的用户证明(与上述供货业绩对应)。5.履约信用:(1)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6(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7月25日至2025年07月2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20日09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注册/
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