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江苏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上海石化热电机组清洁提效改造工程干雾抑尘系统招标公告

2025-07-2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海石化热电机组清洁提效改造工程干雾抑尘系统,招标人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江苏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干雾抑尘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1

上海石化热电机组清洁提效改造工程

/

2.2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干雾抑尘系统

1.0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资质要求。

(1)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财务要求。

(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3.1.3业绩要求。

(1)投标方需具有:自2020年1月1日至今,应至少具有5个额定蒸发量不小于570t/h锅炉或发电量300MW机组以上容量规模的整套干雾抑尘系统的合同业绩,投标方提供至少2份相关业绩中现场浓度监测合格证明文件。投标方须确保提供业绩真实有效,一经查出任一项无效业绩将做废标处理。投标人必须提供所列业绩的证明文件,包括合同、技术协议扫描件;投标方应提供本招标公告之前开具的所列业绩合同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业绩证明文件不清晰、有遮挡或未提供均视为无效证明。

3.1.4信誉要求。

(1)(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其他要求。

(1)如果投标人技术方案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中加注星号(“★”)的主要参数要求或加注(“★”)的主要参数要求无制造商技术资料支持的,只要有一项即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和投标资质会被拒绝。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2025年7月24日19时20分至2025年7月29日19时2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8月4日9时0分。

开标时间:2025年8月4日9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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