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绿色铝新材料加工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边坡支护应急工程招标公告
2025-07-242.1 项目名称:文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绿色铝新材料加工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边坡支护应急工程;
2.2 项目编号:YNBH-W(登录后查看)
2.3 建设地点:文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马塘工业园区北部,文山铝业西侧,规划文山火车站南侧;
2.4 项目估算总投资:5379.86 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用 4726.93 万元、施工临时工程费 70.90 万元、独立费 425.34 万元、基本预备费 156.69 万元);
2.5 项目概况:拟建场地按设计平场后,场地四周形成环境边坡。南侧环境边坡以填方边坡为主,长约 500m,高度 3-28.5m,安全等级为一级;北侧环境边坡以岩质边坡为主,长约 400m,高度 30-48m,安全等级为一级,西侧环境边坡以岩质边坡+土质边坡,长约 600m,高度 2-58m,安全等级为一级,东侧环境边坡以土质边坡为主,长约 230m,高度 15m,安全等级为二级。
本次应急治理工程的设计治理范围主要为由平整开挖形成的西侧人工边坡、北侧人工边坡以及场地用地红线外的东侧人工边坡、南侧人工边坡的局部坡段。其中西侧边坡呈北东-南西向展布,宽约 610m,平均轴向长约 55m,位于建设场地西北侧,为开挖形成的人工边坡,西侧边坡治理区面积约 3.36×104m2。北侧边坡西邻西侧边坡,呈近东西向展布,边坡宽约280m,平均轴向长约 60m,位于建设场地北侧,为开挖形成的人工边坡,北侧边坡治理区面积约 1.68×104m2。东侧边坡呈近南北向展布,本次治理段位于该边坡的北侧段,治理段边
坡宽约 235m,平均轴向长约 35m,位于建设场地东侧,为开挖形成的人工边坡,东侧边坡治理区面积约 0.82×104m2。南侧边坡位于建设场地南侧呈近弧形展布,本次治理段位于该边坡的东北侧段,治理段边坡宽约 400m,平均轴向长约 30m,为填方形成的人工边坡,东侧边坡治理区面积约 1.20×104m2。2.6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 招标范围:(1)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①依据经专家评审通过的支护设计方案、平场方案、场区各区域标高等依据合理制定场内土石方转运方案,配合发包人制定外部临时道路方案,配合项目与文铝厂区衔接方案、场区管线迁改方案等;②出具以上设计内容的施工图设计;③完成全套设计成果资料的编制;④配合审图机构完成施工图审查;⑤设计相关配合及图鉴:配合有关报建报审报批手续、专家咨询、组织专家论证、资料收集、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与协调、施工过程的深化设计、现场指导与监督、竣工验收配合、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及相关后续服务等;
(2)施工:按照发包人的要求,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等相关工作;以及协助发包人办理审查、审批、办证、备案等的相关手续。
(3)注: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人时间委托及要求范围为准,招标人保留调整委托范围的权利。
2.8 资金来源:专项资金;
2.9 质量要求:设计成果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设计规范及技术要求。施工质量执行符合设计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保证各专项工程验收通过;
2.10 计划工期:200 日历天(设计不超过 20 日历天,施工不超过 18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的独立法人:(1)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各方工作内容应满足相适应的资质)。
3.2 财务要求:具备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或破产状态,提供(2024 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新成立的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联合体投标的,仅需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3 项目经理资格(建造师)要求:
投标人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专业为:建筑工程,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在本单位,并且不能存在在建(待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否则取消中标资格);(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由施工方提供证明材料并提供无在建(待建)工程承诺)。
3.4 设计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或国家注册一级结构师证书并注册在本单位。(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由设计方提供); 3.5 信誉要求:近三年(2022 年 1 月 1 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投标人当前未有不良记录(提供承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 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投标人近三年有拖欠工资记录的将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需附上相关承诺函;(如中标后,由招标单位(公司)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查询,查询结果中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的投标人将取消中标资格)。
3.6 其他要求:
3.6.1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承诺)(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各方按要求提供)。
3.6.2 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相关承诺)(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各方按要求提供)。
3.6.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相关承诺或证明材料)(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提供施工方提供)。
3.6.4 中标单位的项目经理资格(施工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到岗开展工作或擅自更换的,按合同条款的有关约定进行处罚。(如为联合体形式参
与投标的,各方按要求提供相关承诺)。
3.6.5 投标人应提供专项承诺书,承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内所有证明材料真实可查,如有伪造、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本项目投标资格(承诺书格式自拟);(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各方按要求提供)
3.6.6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云政办发〔2017〕60 号)。投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项目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如为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由施工方提供相关承诺)
3.7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施工方必须为牵头人,联合体单位数量最多为 2 家。并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两个及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8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时间:2025 年 07 月 17 日至 2025 年 07 月 25 日,上午 0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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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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