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泉州石化乙烯及炼油改扩建项目配套码头工程在线激光氧分析仪采购招标公告
2025-07-24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采购范围:详见下表
序号 |
物料编号 |
物料描述 |
单位 |
数量 |
1 |
3809990010709532 |
在线激光氧分析仪�-25%vol ±1%FS ExdⅡCT6Gb 防爆箱+带气源吹扫单元 |
EA |
6 |
其他详见谈判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
4.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交货,具体发货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5.谈判文件(电子版)获取时间:2025年7月24日至2025年7月29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本项目只提供电子版文件。
6.
.报价人应满足如下资质等要求:
(1)报价人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证明材料:报价人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它行政主管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放置在响应文件中);
(2)报价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3)报价应当符合如下规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报价;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和/或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报价。
(4)信誉要求:报价人未被列入中国中化、中化能源、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库(名单以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准)。
(5)项目接受制造商或制造商直接授权的代理商或中国中化下属的企业报价;如为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并装订在报价文件中,否则其报价文件视为无效。
(6)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报价人所报激光氧在线分析仪产品在石油化工、煤化工、热电、核电等装置或易燃易爆油库区等生产场所,至少有3项不同用户的销售业绩,且上述业绩累计销售5台及以上。
证明材料:报价人必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予以证明,业绩合同复印件至少应包含合同封面、项目名称、合同签章页、合同签订日期、供货范围表(包含物资名称、规格型号等信息),如合同内不能体现上述要求,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需装订在响应文件中,材料不清晰或不提供均视为无效业绩。
(7)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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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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