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县纺织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5-07-24
一、招标条件
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县纺织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经批准,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地方政府专项及一般债券80.0%、其他资金20.0%,招标人为和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和田县2.项目规模: 包括但不限于新建道路长度1000米(其中:五指山路长654.64米,红线宽度24m,起点为田园综合体规划路,终点为珠江路,断面形式为:2米人行道+2米绿化带+16米车行道+2米绿化带+2米人行道;规划路长345.36米,红线宽度12米,起点为珠江路,终点为玉河路,断面形式为:2米人行道+8米车行道+2米人行道);及道路配套供水管网、中水管网、排水管网及道路照明等工程。3.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322125061200366001001 标段(包)名称: 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县纺织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工程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及竣工交付、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等所有工作,并对于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生态环境保护、工期、造价、节约能源等全面负责,具体内容如下:(1)设计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施工图须经招标人确定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2)施工范围包括:本项目工程总承包审核合格的施工图的全部工作内容和现场必要的技术层面需完善的工程量及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的结算、审计、工程保修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内容。(3)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项目相关(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采购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3.投标其他条件: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3.2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要求(设计资质须满足以下要求其一即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道路、给排水)专业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须满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企业资质及相关从业人员的各类资质(资格)均以“新疆工程建设云”信息为准,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其项目人员为信息报送注册人员,证书须在有效期内;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须具备二级建造师注册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B类)考核合格证书;(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注册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及以上;(3)投标人拟承建该工程项目班子人员中的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员、市政施工员、市政质量员、资料员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上担任任何岗位。3.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类似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或担任工程设计负责人的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项目经理,(1)担任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担任过施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提供2022年7月至今的中标通知书(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及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2)担任过设计负责人的提供2022年7月至今的中标通知书(发包通知书)、设计合同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时间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日期为准。3.5设计负责人的类似业绩要求:具有类似市政公用工程相关设计业绩,业绩证明须提供2022年7月至今的中标通知书(发包通知书)、设计合同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时间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日期为准,证明材料需反映设计负责人。 3.6本次总承包标段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不能同时满足上述要求,可组成不超过2个单位的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人,授权代理人办理招标过程中有关的手续及相关事宜。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联合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成员若为疆外企业,应提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且企业及人员信息已在新疆工程建设云上报送通过;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3.7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名单,未被限制市场准入、招标投标活动。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07月26日到 2025年0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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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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