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徐州嘉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人村居住A地块项目施工图设计的招标公告

2025-07-2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徐州嘉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人村居住A地块项目  已由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以 徐开经发备(2025)29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徐州嘉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徐州嘉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人村居住A地块项目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贾快速路东、杨山路南。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12栋住宅楼和社区用房、物业用房、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等配套公建,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37053.03平方米,其中计容面积约93589.9平方米,包括住宅约93041.52平方米、配套公建约2318.94平方米;地下不计容建筑面积约33762.91平方米。同时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消防、道路、管网、绿化、通讯等附属设施。

2.1.3合同估算价:总投资约64573.04万元,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226万元。

2.1.4工期要求: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60日历天提交全套施工图纸。

2.1.5设计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符合现行国家和地方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相关要求(第五章 附件1)和委托方有关技术要求。

2.1.6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

设计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2.2.1 配合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人防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等

根据审批的方案及总平面图,进行规划定位图绘制及指标明细计算,对设计指标优化分析,有效地进行项目风险管理。在工程规划许可和人防批文办理阶段,提供全过程技术及报审配合服务,并按人防管理部门要求及规划行政管理部门要求进行修改、完善,直至取得人防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国有人防工程产权确认书及通过工程规划许可审批。

2.2.2 施工图设计

设计深度应满足施工要求并满足使用和移交条件,红线内全部建筑单体施工图设计、室外配套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

2.2.2.1 建筑单体全专业施工图设计(包含建筑、结构、给排水、强弱电、暖通、消防、绿建节能等专业设计),人防工程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幕墙方案及施工图设计,装配式方案及施工图设计,门窗设计深化、抗震支架深化、太阳能深化及设备专业深化确认,施工图设计应通过审查及报审相关工作(含提供审图要求的第三方咨询单位造价预算书、装配式第三方计算书、专家论证相关文件)

2.2.2.2 红线内全部室外配套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深基坑支护设计,室外消防、道路、路灯、给排水、室外供电设计(包括土建及低压开关至单体建筑供电系统设计)、楼宇夜景亮化、室外非机动车充电棚、室外景观、智能化、三网室分、海绵城市、标识标牌划线、室外综合管网及其他附属设施设计等;并为市政工程设计配合提供条件,如燃气设计。

2.2.2.3 项目建设期间,设计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答疑、设计巡场、设计变更、各类设计相关会议、现场技术问题分析及解决、施工过程中重大问题的处理、创新技术及材料应用咨询、评星评奖等全过程技术支持服务、设计人员驻场、事故调查处理并出具相应技术配合文件、配合各项验收、备案及相关行业规定的应由设计单位承担的其他任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3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5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6 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9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应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7月24日至2025年8月15日9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