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能太仓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煤场盘煤及安全监测系统招标公告

2025-07-24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华能太仓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煤场盘煤及安全监测系统,招标人为华能华苏太仓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江苏省太仓市

2.2规模:2×1000MW清洁高效灵活燃煤机组

华能华苏太仓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厂”)地处江苏省太仓市港区浮桥镇,距江苏太仓市中心24公里的长江南岸,距苏州工业园区约43公里。厂址北靠长江,南依滨江大道,东邻太仓市第二自来水厂,西毗鹿鸣泾河。

本项目华能太仓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工程拟扩建2×1000MW国产超超临界凝汽式燃煤发电机组,采用先进二次再热技术,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设施,烟尘、SO2、NOX排放浓度达到超净排放标准。

2.3建设工期:本项目自2023年9月份主厂房浇筑第一罐混凝土,机组计划投产日期为2025年7月。

2.4交货地点:华能太仓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工程施工工地指定地点交货。

2.5交货期服务期:见招标文件第二卷,且须满足招标人2×1000MW清洁高效灵活燃煤机组设计、施工、调试、运行的节点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煤场盘煤及安全监测系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提供承诺函):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人上级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华能集团和中煤集团供应商黑名单、停用供应商名单内(停用期内);

(3)自2019年1月1日起至今,在信用中国网站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或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1.3投标人必须提供《供应商廉洁承诺书》。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单机容量600MW等级及以上发电项目同时包含煤场盘煤系统和煤场安全监测系统的供货合同至少三份(以合同份数为准)。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供货范围等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3.2.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投标人可于2025年7月24日上午8:30时至2025年7月31日下午5:00时期间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14日上午9: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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