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5-105 |
2、项目名称:灵宝市中医院便携式彩超、双能X射线骨密度仪采购项目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4、预算金额:1,110,000.00元 |
最高限价:1110000元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LBGZ[2025]194-ZC141-1 |
灵宝市中医院便携式彩超、双能X射线骨密度仪采购项目一包段 |
460000 |
460000 |
2 |
LBGZ[2025]194-ZC141-2 |
灵宝市中医院便携式彩超、双能X射线骨密度仪采购项目二包段 |
650000 |
650000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5.1采购内容:一包段:便携式彩超一台、二包段双能X射线骨密度仪一台,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5.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3质量:合格 |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供应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所投产品必须有《医疗器械注册证》;
4、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以公司成立时间为准),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供财务报表;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份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须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承诺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
9、本单位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
10、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标时间前截止,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11、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或自行出具的承诺书(查询信息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相关信息,查询起始日期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后,查询截止时间为开标时间同一时间);
1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1.时间:2025年07月25日 至 2025年08月0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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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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