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5-2027年大连通商设备运输项目招标公告

2025-07-24

2025-2027年大连通商设备运输招标项目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一汽(大连)通商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招标服务名称:2025-2027年大连通商设备运输项目

2.2实施地点:大连-长春

2.3服务期限:预计2025年8月22日至2027年8月21日

2.4最高投标限价:有,总价最高限价(不含税)人民币763,910.00元;单价最高限价(不含税)见下表

 

设备公路运费(含散货)

运费
  类型

税率

预计
  业务量

 限价单价/不含税(元)

货物
  长度

货物宽度(mm)

条件

货物高度(mm)

条件

重量

运费
  (大连长春间)

≤12000

0

3000

或者

0

2300

或者

≤30T

A1

9%

15

3,500.00

3000

3400

2300

2900

A2

9%

10

5,100.00

3400

4000

2900

3400

A3

9%

10

6,000.00

≤9000

4000

4500

3400

3900

≤35T

A4

9%

5

6,800.00

4500

5000

3900

4200

≤45T

A5

9%

5

10,000.00

5000

 

4200

4500

≤55T

A6

9%

5

15,000.00

4500

4700

A7

9%

5

20,000.00

20尺 集装箱拆箱运输

/

B1

9%

20

3,000.00

40尺 集装箱拆箱运输

B2

9%

26

3,500.00

运费
  (大连本地)

非集装箱车型运输(元/车)

17.5米车型

B3

9%

2

800.00

13米车型

B4

9%

2

700.00

车船直取
  (大连)

车船直取/车/天

17.5米车型

B5

9%

2

900.00

13米车型

B6

9%

2

800.00

拆箱费

进口拆箱作业包干费(元/箱)

20GP

F1

6%

20

326.00

40GP/HC

F2

6%

26

550.00

20FR/OT

F3

6%

15

400.00

40FR/OT

F4

6%

40

650.00

作业设备
  (长春)

叉车作业

叉车-5T

D1

9%

5

798.00

叉车-10T

D2

9%

2

1,600.00

叉车-15T

D3

9%

2

2,200.00

叉车-20T

D4

9%

2

3,000.00

吊车作业

吊车-25T

E1

9%

2

1,800.00

吊车-50T

E2

9%

36

3,000.00

车辆倒运(7.2m/8.8m/9.6m)/车

G1

9%

2

1,000.00

备注:
  1、预估业务量(车次)不代表实际发生,仅供报价参考。
  2、长春集装箱吊装服务:吊车作业(50T)时间不足4H,按照半台班费用结算,即全台班费用*5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条件: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采购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资质。

投标人无需直接提供以下资质证书扫描件。评审时按照以下标准评审投标人资质:

1)投标人的基本信息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2)投标人的体系认证信息以文件开启当日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查询结果为准,证书状态应显示为有效。

 

 

3.1.2业绩要求:

提交合同日期自2024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的1个类似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具体要求如下:

1) 投标人应是合同的服务提供方;

2) 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盖章,电子合同、订单等特殊形式合同除外;

3) 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括合同各方名称、合同服务内容、合同金额、合同日期和签字盖章页;

4) 合同日期以合同生效时间和合同签订时间中较晚的日期为准;

5) 单个合同总金额不低于含税50万元人民币,如为框架合同、单价合同或合同中未能体现总金额,应额外提供与之对应的不低于含税50万元人民币的有买方签字或盖章的结算单或用于结算的增值税发票查验截图(投标人应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进行发票查验,并提供发票查验后的截图,每张增值税发票对应一张查验截图);

6) 类似业绩是指道路货物运输项目。

 

3.1.3项目执行承诺:

投标人(下称乙方)须向招标人(下称甲方)做出如下承诺,并加盖公章(承诺自乙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1. 乙方保证按照主合同、技术文件及操作计划中的要求及甲方向乙方发出的各类通知中的要求向甲方履行义务,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需要对第三方客户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第三方客户实际损失的,乙方保证按甲方实际损失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2. 若乙方操作提箱、拆箱、吊装、运输、卸货等过程中发生货损,乙方保证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 乙方保证采用符合货物规格、包装状态的装卸工具,对货物进行提箱、拆箱、吊装、运输、卸货等流程进行作业,保证使用的设施设备、车辆以及匹配的人员均符合相关安全标准。

4. 乙方知晓,甲方的客户中包含中国第一汽车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乙方承诺不以甲方与中国第一汽车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而对可能发生的违约及违约责任提出异议,若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对中国第一汽车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5.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保证不将主合同项下权利义务交由第三方行使或主张。

6. 乙方运输期间乙方的争议、事故、事件与甲方委托乙方运输的物资无关。

7. 乙方履约期间向甲方提供的各类票据均为真实、合法、有效的票据。

乙方承诺违反上述任一条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在支付乙方的运费以及各项费用中直接扣除。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投标。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处于被招标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24日23:00至2025年7月30日23:00 (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本招标项目平台服务费为3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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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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