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钢总厂二分厂转炉二次除尘改造项目气雾降温工程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本采购项目炼钢总厂二分厂转炉二次除尘改造项目气雾降温工程(AGGFGSGGXHD250724225993)采购人为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设备工程部综合计划,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炼钢总厂二分厂转炉二次除尘改造项目气雾降温工程
2.2 采购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谈判采购
2.3 招标范围及图纸:图纸:详见公开附件;招标范围:图纸:01460071DR2153AT014(1-8,共32张)、01460071DR2153IN024(1-6,共15张)、01460071DR2153IN028(1-3,共20张)、01460071DR2153IN026(1-10,共22张)、01460071DR2153HV014(1-6,共6张)、01460071DR2153FS007(1-3,共3张)、01460071DR2153IN027(共13张)。
按图纸施工。
2.4 本项目采购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1)安全生产许可证(2)营业执照(3)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3.3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注册资金:500.0(万元)及以上
3.4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以投标截止之日为限5年内仪表设备安装工程或维修工程相关业绩一份。
(业绩资料包括:仪表设备安装工程相关合同及对应发票,或相关合同及对应的竣工验收合格相关资料扫描件或照片;如合同内容无法核准业绩的,可要求提供业绩合同对应的施工内容或缺陷内容文件。
依法必招项目按国家法律标准执行。
)
3.5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其他要求:1.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或副本)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2)税务登记证(或副本)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三证合一的除外);(3)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副本)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三证合一的除外);(4)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5)中标单位现场施工人员须身体健康,满足所从事岗位的上岗要求,从事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需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证件(定标前和办理开工手续时须提供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证扫描件),项目委托人和项目所属单位,分别在定标前和开工前审核符合性;专业承包施工项目:特种作业各工种保底人数要求如下(按实际需要填写人数,工种可增减):电焊工(1)人、气焊工(1)人、电工(1)人;(6)施工单位须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为一般纳税人,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运行费用及不可预见风险。
2.工程款支付:本工程无预付款,预留结算款(3)%作为质保金;质保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1年)满、无质量异议后一次性无息返还。
3.6 本次采购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7月25日08时00分至2025年08月01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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