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电信文山分公司麻栗坡局通信枢纽楼火灾报警系统更新改造项目谈判公告

2025-07-24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电信综合楼于2006年9月调试开通运行正式投入使用,已经不间断运行了19年之久,现在消防报警主机已经损坏,系统已经处于瘫痪状态。不能保障消防报警主机的正常报警和正常运行。为了确保消防报警系统的正常运行,能够对综合楼的火灾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和报警,按《火灾探测报警产品的维修保养与报废》GB29837—2013要求,6.1.1 火灾探测报警产品使用寿命一般不超过 12 年,已达报废更换年限。

1.2 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中国电信文山分公司麻栗坡局通信枢纽楼火灾报警系统更新改造的设备供应和安装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1.3 项目地点:中国电信文山分公司麻栗坡局。

1.4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自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 10 日历天完成项目的安装、系统调试并通过本项目全部终验工作。

1.5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2年。

1.6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含税69880.00 元,供应商最终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谈判过程中,谈判文件发生实质性改变的,最高限价以谈判小组最终确认的为准。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供应商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若供应商为其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须提供相关登记注册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不满足相关要求。

(二)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核准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及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三)供应商必须同时具备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设施维护检测、消防安全评估从业资格(三者缺一不可),上述从业资格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

(四)供应商应持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该证书是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法定证明文件,需由省级及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且在响应期间保持有效。

(五)服务人员资格要求:

(1)供应商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至少1人,且项目负责人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供应商拟派往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1人,且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供应商拟派往本项目的安装技术人员至少3人,且安装技术人员须同时取得⾼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登高证)、【建(构)筑物消防员】证和低压电工作业证。

注:供应商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或重复,否则其应答将被否决。

以上人员证明材料如下:

(1)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有效期内证书扫描件;

(3)若为合同制人员需提供距参选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缴纳单位须为参选应答单位;若为派遣制人员须同时提供以下三个证明材料:

a.距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日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缴纳单位须为派遣单位;

b.该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

c.应答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派遣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项目的代理机构;

(13)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供应商及其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供应商及其任一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采购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分包(标包)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3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公开谈判文件获取

3.1 获取时间:2025年7月25日上午08时30分至2025年7月29日下午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