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2025-2026年度广告宣传设计及制作集中采购项目
2025-07-241.1项目概况: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2025-2026年度广告宣传设计及制作集中采购项目,预估框架采购规模90万元(含税),最终以实际采购规模为准。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主要为盐城电信市区市场部、渠道部、区局发生的宣传物料设计制作(宣传单、海报、靓号板等)及户外广告宣传设计、物料制作和现场布置等。
1.2.2项目地点:盐城市按照采购订单地点。
1.2.3框架有效期:自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或达到预算金额。
1.2.4质量要求:合格,及时响应并满足采购人制定的服务质量要求。
1.2.5交货期及印刷响应时间:印刷2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提交经甲方确认的定稿设计方案,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交付甲方的指定地点。
1.2.6是否划分标包:是,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
标段 |
项目内容 |
含税框架预算金额 |
标段一 |
广告设计制作 |
60万元 |
标段二 |
印刷品制作 |
30万元 |
标段一内容包含:大16K单页、32K单页、营业厅宣传海报、户外喷绘、营业厅易拉宝架(含画面)、营业厅易拉宝单画面、营业厅X展架(含画面)、营业厅X展架单画面、营业厅地贴、户外(社区)条幅、软膜灯箱布、车身广告贴、吊旗、二折页(含设计)、三折页(含设计)、四折页(含设计)、丽萍展架、电信营业厅二楼单模等设计制作及运输配送、安装服务,具体要求详见询比文件的报价表要求;
标段二内容包含:无纸化小票(黑白)、POP空白海报、标价签、欠费催缴函、甩单业务登记表、营销案单册、业务回访表、 大16K单页、32K单页、二折页、三折页、四折页等及运输配送服务,具体要求详见询比文件的报价表要求。
1.2成交人原则:
标段 |
项目内容 |
成交人数量 |
份额划分 |
标段一 |
广告设计制作 |
3名 |
第一名50%、第二名30%、第三名20% |
标段二 |
印刷品制作 |
2名 |
第一名60%、第二名40% |
标段一: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供应商大于等于4家时,按照评审报告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前三的有效供应商为成交人,第一成交人成交份额50%,第二成交人成交份额30%,第三成交人成交份额20%;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供应商数量小于4家时,重新组织询比。
标段二: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供应商大于等于3家时,按照评审报告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前二的有效供应商为成交人,第一成交人成交份额60%,第二成交人成交份额40%;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供应商数量小于3家时,重新组织询比。
1.3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4最高限价(标段一、标段二):最高响应限价即为最高折扣95%,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标段一)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信息截屏打印件(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或“信用中国”网站)。
2.1.3类似项目业绩: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承担过的类似(广告设计、宣传品制作等)相关业绩,累计金额须达到100万元。时间和金额以合同或框架协议或发票为准;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必须涵括合同金额、采购内容、合同签章页等)扫描件。如未提供业绩汇总表,将视为未实质响应询比文件,否决其响应。
2.1.4为保障本项目设计服务质量,供应商须安排1名广告设计服务专人对接本项目服务,提供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承诺成交后未经过甲方同意不得随意变更对接人员。
2.1.5供应商需至少为本项目配备2名广告牌安装人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高处作业操作证复印件。
2.1.6其他服务要求承诺:
1)供应商须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
2)供应商具备自主配送能力及安装售后服务能力,具体到货、安装时间以甲方要求为准.(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印刷地点要求:印刷制作点须在盐城(特殊定制除外),提供承诺书。
2.1.7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8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响应/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8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8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8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及分包。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供应商资格要求 (标段二)
2.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含有企业基本信息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2.1.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信息截屏打印件(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或“信用中国”网站)。
2.1.3类似项目业绩: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承担过的类似(印刷品制作等)相关业绩,累计金额须达到20万元。时间和金额以合同或框架协议或发票为准;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必须涵括合同金额、采购内容、合同签章页等)扫描件。如未提供业绩汇总表,将视为未实质响应询比文件,否决其响应。
2.1.4为保障本项目设计服务质量,供应商须安排1名广告设计服务专人对接本项目服务,提供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承诺成交后未经过甲方同意不得随意变更对接人员。
2.1.5其他服务要求承诺:
1)供应商须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
2)供应商具备自主配送能力及安装售后服务能力,具体到货、安装时间以甲方要求为准.(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印刷地点要求:印刷制作点须在盐城(特殊定制除外),提供承诺书。
2.1.6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7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3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响应/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8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8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8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及分包。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7月25日至2025年7月28日(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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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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