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上海局集团公司徐州工务段内燃锯轨机采购招标公告

2025-07-2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徐州工务段内燃锯轨机采购招标人为上局-徐州工务段,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内燃锯轨机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附件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商或生产制造商直接授权的代理商(进口产品允许唯一授权代理商参与投标,须提供生产制造商直接出具的授权证明),需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资质;
3.1.2许可和认证:投标人须提供原装进口发动机的进口报关单;
3.1.3.财务能力:投标人出具2023年和2024年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1.4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至少1份近三年招标产品在铁路、机场、地铁等大型公共交通项目的供货业绩,提供对应的供货合同复印件或段级以上部门出具的使用证明;(2022年至今)(注:投标文件所出具的合同应为生产企业或投标单位自己的合同,且合同的供货项目、规格型号应和本次投标产品相符;使用证明评价的对象应为合同签订单位、本次投标产品,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应和投标产品一致,能够证明技术指标、质量性能、安全运用及投标单位售后服务良好;使用证明有效期为三年)
3.1.5履约信用:不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被限制投标报价的供应商。投标单位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没有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未产生质量问题同用户发生纠纷;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投标期内投标单位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 (2022年至今) ;
3.1.6其他要求:
①国产产品不接收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②生产企业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③投标文件提供的检测报告应合格有效。(注:检测项目缺项或检测报告缺页的视为不响应;检测报告应为投标产品生产单位或本次代理单位委托检测的检测报告,如由其它代理单位进行委托检测的,需要生产单位提供其真实性证明,否则视为不响应;检测报告检测对象应和本次投标产品相一至,应是相同设备、同一规格型号、同一生产单位,否则视为不响应;原委托检测机构已注销或不够级别的为无效检测,视为不响应;以上情况具其一则导致废标)
④外文资料须提供中文译稿。投标文件要求必须提供的资料(文字、图片等)均应清晰可辨(无法辨识的资料判定为不响应),须原件复核的,投标时须携带原件现场核对(无原件复核的导致废标)。
3.1.7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25年7月25日 16:30至2025年7月31日 16:30……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8日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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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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