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电力建设新疆和田民丰县线路绝缘子采购谈判采购公告

2025-07-25
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民丰县矿区220千伏输变电工程

1.2采购人:中国电建山东电建一公司

1.3(登录后查看)

1.4采购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民丰县,建设范围包括一座220千伏变电站以及122千米的220千伏输电线路。本项目是新疆“十四五”电网规划重点工程,也是和田市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及“十四五”收官之年能源保障的关键举措。

1.5采购方式:公开谈判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项目用线路金具

2.2计划工期(工程)/交货期(货物)/服务期限(服务):首批交货时间2025年9月1日,分批次供货。

2.3建设地点(工程)/交货地点(货物)/服务地点(服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民丰县

2.4质量要求(工程)/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货物)/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服务):详见附件技术规范书

2.5标段/标包划分:共分一个标段

2.6其他补充(如有):

预付款:自本合同签订后,卖方须向买方提交暂定合同总价30%的预付款银行保函,保函格式应满足买方要求。买方收到预付款保函后,向卖方支付相应金额的预付款。

到货款:货到现场验收合格后,卖方提供到货材料价款的20%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等价收据,买方审核无误后,六个月内支付卖方到货款20%。

安装款:待材料安装完成后,提供金额为合同价格30%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等价收据,买方审核无误后,六个月支付卖方到货材料款30%。

送电款:全部工程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合格,并办理相应移交手续后,卖方提交金额为合同价格15%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等价收据,买方审核无误后,六个月内支付给卖方该材料合同金额的15%。

质保金:合同价格的5%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卖方提交金额为合同价格的5%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等价收据,买方审核审核无误后,买方支付给卖方到该合同价格的100%。

3.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承包商(供应商)依法设立且其资质、财务、业绩、信誉、项目主要负责人等满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能力。

3.1.1资质要求:谈判供应商需为国网入围合格供应商,并提供证明材料。本次采购项目要求必须原厂生产,不接受贸易商和委托代理,预成交供应商需要提供合同额10%的履约保函。

3.1.2财务要求:近3年财务报告

3.1.3业绩要求:不少于1份新疆片区国网项目同类产品供货业绩。

3.1.4信誉要求: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5项目主要负责人要求:

3.2其他要求:

3.3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5年07月30日10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载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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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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