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MAG焊机招标公告

2025-07-25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MAG焊机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设备使用单位为兖矿东华重工有限公司煤机装备制造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MAG焊机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MAG焊机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SNZ

(二)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本项目为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MAG焊机公开招标,使用单位为兖矿东华重工有限公司煤机装备制造分公司,数量40台。投标报价包括货物的供货、检验、包装、指导安装调试、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税费(增值税率13%)等所有费用(具体参数及要求以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为准)。

设备主体供货范围详见下表:

序号

名称

品牌规格型号、主要参数

单套数量

备注

1

气保焊机

≥390A ED100%

1

 

2

送丝机

双送双从,送丝稳定

1

 

3

气保焊枪

把线≥3m,≥390A ED100%

2

 

设备附件要求清单:

序号

名称

品牌规格型号、主要参数

单套数量

备注

1

地线

纯铜电缆,截面≥95mm2,长度5m

1

若含变压器,包括变压器电源线

2

地线钳

黄铜材质,矩形螺纹,C形,≥500A ED100%

1

 

3

输入电源线

纯铜电缆,三相五线,3*10mm2+2*6mm2,长度 20m

1

 

4

中继电缆

包含控制电缆、焊接电缆和送气软管等,长度10米

1

 

5

连接电路及气体管路的附件,其他安装过程用到的附件

满足工位使用要求

1

 

(三)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不少于100台相同或相近技术参数同类产品销售业绩,且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质量问题;同时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其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及合同对应的增值税发票的原件扫描件为准,如不提供有效业绩证明材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业绩表应注明设备供货范围、使用单位及联系方式、供货时间、运行时间等信息。招标人保留查验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的权利。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如被证实与真实性不符,其投标将被否决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四)付款条款及结算方式

  付款条件: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买受人凭出卖人出具的全额13%的增值税发票(按国家有关规定提供),支付合同总额的90%,剩余合同总额的10%做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由使用单位出具使用质量证明,经买受人审核无误后,买受人支付质保金(如有问题,应扣除相应部分)。

结算方式:银行承兑。

(五)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

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内。

2、交货地点:招标人或设备使用单位指定地点。

3、质保期:货到验收合格且安装调试正常运行后24个月。

(六)投标报价相关规定

1.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一旦被买方确定为中标人,承诺对招标人后期所需标的物配套件中,涉及投标人自制产品进行直供,不通过代理商、中间商销售给招标人。投标人需以《承诺函》形式明确上述内容,其报价将被否决(招标人与投标人另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

2.投标人需提供标的物的整机所有组件或配件的型号、装机用量和价格清单,构成整机的组件或配件总报价原则上不高于设备价格的1.25倍。若中标,中标人投标文件提供的组件或配件价格将作为招标人(含设备使用单位)后期采购组件或配件的供货价格来源或重要依据。中标人明细报价中未提及的组件或配件,招标人视为免费赠送,中标人应在设备的整个使用周期内免费提供。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同时具备招标货物相应生产经营范围及资质的生产性企业,注册资金不小于3000万元人民币(含3000万元人民币;生产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金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注册的信息为准),营业年限在3年以上(自注册之日起,到报名截止时间的有效时间)。

(2)具有完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信息(三证合一的不须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3)投标人必须具有此次采购货物相应的生产资质证件。

(4)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5)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中间商投标。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 因违规等原因,被山东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的,本项目不接受其投标。

3.5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本项目不接受其投标。

四、网上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25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23:59止(北京时间,下同),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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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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