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常德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公交车零配件采购项目(底盘车身类)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5-07-25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常德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公交车零配件采购项目(底盘车身类)第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项目内容、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分包号

包名称

零预算

1

常德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公交车零配件采购项目(底盘车身类)第二次

0

二、投标人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国有企业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内)。

2.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包名

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常德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公交车零配件采购项目(底盘车身类)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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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包名

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常德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公交车零配件采购项目(底盘车身类)第二次

1.(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其他组织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身份证扫描件)

2.(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健全财务会计制度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是指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自然人或今年新成立公司无近期财务报表的,可以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开标截止日期前3个月的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自然人或今年新成立公司无近期财务报表的,可以提供银行出具开标截止日期前3个月的资信证明。)

3.(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最多20张图片);(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及相应技术服务能力,能承担本项目实施和招标文件所规定的项目内容,可用承诺书代替)

4.(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根据财政部文件“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有关精神,供应商既可提供缴纳证明也可用承诺书替代)

5.(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提供其开户银行在开标时间前3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提供的《企业信用报告》,《资信证明》或《企业信用报告》无不良记录。在最近三年内无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情形;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参加本次投标(以信用中国、信用湖南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

6.(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承诺:投标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投标供应商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投标供应商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详见模板。)

7.(七)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内)

三、招标详情

开标时间:2025年8月14日09:30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7月26日08时00分~2025年8月1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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