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常南河(迎宾东路至现状河道)河道工程的招标公告

2025-07-25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常熟市辛庄镇,北起迎宾东路,南端至驰马塘北侧现状小桥底河

2.1.2建设规模:沿纵一路西侧,新开规划河道口宽25m,长约472m,新建河道挡墙约870m,同步建设18m涵闸挡墙和一个2×2m铸铁镶铜方闸门,并配套河道两侧绿化等。(具体详见红线图)

2.1.3合同估算价:约1200万元,含勘察、设计费、工程设备材料采购费、施工费及相关配套服务等所有费用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含勘察、设计、采购、施工):125日历天;

其中:勘察、设计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8月29日

施工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9月15日(以实际开工时间为准)

工程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31日

2.1.5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勘察范围:工程前期地质勘察、管线探测等,以及有关本项目的全部工程勘察及后期施工现场配合等,按建设单位要求提交图、表、文字、数据光盘等全套勘察等成果文件。勘察质量要求:合格,满足现行国家及省、市有关规范、标准及相关规定,满足业主要求。

(2)设计:设计须完成包括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含预算)及施工阶段的后续服务等。投标人在投标阶段根据本招标文件要求及项目实际情况完成方案设计;中标后中标人的方案设计需进一步按招标人要求进行补充、修改,深化为初步设计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在审批通过的初步设计的基础上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如需)。设计质量要求:合格,满足现行国家及省、市有关规范、标准及相关规定,满足业主和招标人要求,确保能通过图纸审查部门的审核(如需)。备注:承包人完成设计任务后,发包人将对该设计成果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承包人修改后仍无法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依据施工图完成本项目所有施工,施工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4)根据招标人批准的施工图设计及货物、材料清单,完成本项目所有货物、材料的采购及相关工作,货物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设计和技术规范、规程规定的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5)做好完成本项目的相关配套工作。

2.2招标范围:勘察、设计、河道、箱涵、挡墙、绿化、相关配套工程及相关材料采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三项资格:

(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施工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水利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③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或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3)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或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申请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以下资格之一:①注册建造师或②注册建筑师或③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④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2020年7月1日至今,投标人承担(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为800万元(或以上)的水利工程的EPC工程总承包业绩或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5.1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5.2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的规定:

须由具有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或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的勘察单位和具有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水利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③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或以上)工程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和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施工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施工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联合体申请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3.6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7申请人办理投标相关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7月25日8时30分至2025年8月1日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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