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吉林经济贸易学校校园校舍维修改造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7-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2、项目名称:吉林经济贸易学校校园校舍维修改造;

3、预算金额:1761062元(人民币);

4、最高限价:1761062元(人民币);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项目概况:吉林经济贸易学校校园校舍维修改造工程;

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

8、项目地点:吉林市;

9、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8月29日前完成;

10、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11、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1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及以上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依据“信用中国”网站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7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7月25日至2025年8月1日16: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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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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