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岳阳市屈原管理区文化旅游广电局罗子国城遗址环境整治工程(EPC)招标公告

2025-07-2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罗子国城遗址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国家文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国家文物局关于湖南省2024年度古遗址、古墓葬类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项目(不含安防消防防雷)计划的批复》(文物考函〔2023〕109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岳阳市屈原管理区文化旅游广电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 为岳阳市屈原管理区文化旅游广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罗子国城遗址环境整治工程(EPC);

2.2 建设地点:湖南省岳阳市屈原管理区河市镇古罗城村;

2.3 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对罗子国城遗址核心区内的城址区、东护城河、南护城河(即李家河)、西城垣、西护城河、北护城河等区域伐除对遗址造成破坏的与影响遗址风貌的病树枯枝、护城河岸坡土体病害治理、清除城址区内损毁废弃的水泥沟渠、廓清北护城河东段和东护城河边界并对其边界进行标识、对现有农耕路改造成可参观与巡查通行使用的步行道、清除城址区内和护城河岸坡上的生产生活建筑垃圾、植被调整、兼顾场地疏排水等一系列有针对性的环境整治措施,优化和美化罗子国城遗址遗存和游客参观环境,消除安全隐患,建成一处集文物保护、遗迹展示、文明传承、休闲放松、生态保护为一体的考古遗址公园;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缺陷责任期修复及保修任务,维护和维修质保工作, 满足使用要求及后续服务等(包括但不限于):

第一部分: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须达到行业标准的要求,并保证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

第二部分: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完成的所有工程施工,缺陷责任 期修复以及保修任务;

2.5 质量要求:

设计:符合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达到行业标准要求,并保证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施工:符合《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7 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8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55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要求:60日历天;施工工期要求:490日历天);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并具备 以下资质和业绩:

3.1.1资质条件:(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其中业务范围须包含:古文化遗址),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3.1.2 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状态,未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 产状态;(2)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黑名单,且按照联合惩戒要求,未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且处于处罚期内;

3.1.3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

3.1.4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的资格;

3.1.5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  项要求。

3.3 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5年7月25日至2025年8月1日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9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