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顺德区交警大队交通事故、违法车辆检验鉴定项目招标公告

2025-07-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

项目名称:顺德区交警大队交通事故、违法车辆检验鉴定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4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顺德区交警大队交通事故、违法车辆检验鉴定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2,4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鉴证服务

顺德区交警大队交通事故、违法车辆检验鉴定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400,00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年(自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止),或实际结算金额累计达到采购预算金额时结算终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有效的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即可:①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见附件);②提供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或税票)和社会保障资金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即可:①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见附件);②提供具有相应资格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23或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如为2024年后新成立的公司,可提供成立之日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的公司财务状况报告);③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提供磋商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资信证明,如成立时间不足1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见附件)或《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的标准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顺德区交警大队交通事故、违法车辆检验鉴定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顺德区交警大队交通事故、违法车辆检验鉴定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须具有司法行政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司法鉴定许可证》,业务范围须至少同时包含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录音鉴定、图像鉴定、电子数据鉴定。(提供证书扫描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26日至2025年08月01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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