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绿园区人民医院-医学检验三方检测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
2025-07-25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最高限价:收费标准的100%,招标人不接受超过此费率的投标报价
标段划分:
标段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采购预算 单位:元 |
采购内容 |
第一标段 |
采购计划-[2025]-00070号-1-LY202507-049-1 |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医院-医学检验三方检测服务项目一标段(检验科体检项目及其他) |
1000000.00 |
检验科体检项目及其他检测服务项目 |
第二标段 |
采购计划-[2025]-00070号-1-LY202507-049-2 |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医院-医学检验三方检测服务项目二标段(检验科临床检验项目及其他) |
300000.00 |
检验科临床检验项目及其他检测服务项目 |
第三标段 |
采购计划-[2025]-00070号-1-LY202507-049-3 |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医院-医学检验三方检测服务项目三标段(院感项目手术室病理项目及其他) |
200000.00 |
院感项目手术室病理项目及其他检测服务项目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年内完成。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及招标人合理要求的合格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微企业投标的应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应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投标的应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型所属行业标准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提供本次采购项目服务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编制能力;
4.具备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一技术验收合格证书》或批准文件且证件在有效期内;
5.财务要求:按照长绿财【2023】14号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部分),标书内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⑤未被财政部门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中华人民公共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项目。
9.本次招标采取可以兼投兼中原则。
三、获取招标文件
1. 时间:2025年07月28日至2025年08月01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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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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