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云南)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基于多传感器融合的塔筒晃动监测系统研究招标公告
2025-07-25华电(云南)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基于多传感器融合的塔筒晃动监测系统研究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25
一、 招标条件 华电云南发电有限公司所属项目华新云南公司基于多传感器融合的塔筒晃动监测系统研究项目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云南)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华电(云南)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所属朵古、剑角峰、猴子山风电场所在地。 2.2项目规模:研发生产6套风机塔筒晃动检测设备,1套智能告警系统,包含项目技术研发、研发成果所涉及的软硬件供货、实施部署、安装调试、项目验收等全部工作。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暂定工期2025年9月至2026年11月,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调试及性能试验-基于多传感器融合的塔筒晃动监测系统研究项目(CHDTDZ010/23-QT-08601):研发生产6套风机塔筒晃动检测设备,1套智能告警系统,包含项目技术研发、研发成果所涉及的软硬件供货、实施部署、安装调试、项目验收等全部工作。。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调试及性能试验-基于多传感器融合的塔筒晃动监测系统研究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或风力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投标人应具备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或根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年第30号令)换领的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10kV及以下)及以上资质],或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电力工程或机电安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9.招标人不接受连续3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07-25 11:05到2025-08-04 17:00。 |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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