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砀山县城市更新一期暨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城区河道提升改造全过程咨询项目招标公告

2025-07-25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砀山县城市更新一期暨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城区河道提升改造全过程咨询项目

2、招标人名称:砀山县梨花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砀山县境内。

2、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包括河道疏浚、河道拓宽、防洪改造、生态堤岸、水生植物、景观树种植、配套设施工程、沿河堤路改造提升、智能分流井及流量计安装、湿地改造工程等内容,本项目估算工程总投资约为23000.0万元,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施工项目。

3、服务期限:造价咨询: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结算审计报告提交完成;工程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

4、招标具体范围:造价咨询:全过程造价控制(清单控制价审核、跟踪审计、结算审计);工程监理: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监理及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

5、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方式

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市政工程专业监理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能力。

2、拟派人员要求:

①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工程师):具备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依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结合本项目情况,总监理工程师允许有在监,宿州市以外无在监工程,宿州市内不能超过两个在监工程,包括已中标公示项目(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②项目造价咨询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总体负责前期的清单控制价审核,中期的跟踪审计及后期的结算审计。

注: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工程师)及项目造价咨询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工程师)及项目造价咨询负责人需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若拟派人员缴纳社保年限或年龄达到国家相关规定的,须出具有效的公司聘用劳动协议。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领取招标文件时间、方式

1、招标文件发布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08月19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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