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西安市人民医院(西安市第四医院)学生公寓租赁-2025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7-25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5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上一年度合同执行完,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一年,或最高执行总价105万元执行完,两者满足一个,合同终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学生公寓租赁-202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 (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学生公寓租赁-2025)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供应商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提供本单位2024年07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供应商提供本单位2024年07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会议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以及法定代表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且应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合法授权代表参加磋商会议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合法有效的身份证;

(7)供应商应提供卫生许可证(住宿场所);

(8)供应商应提供特种行业许可证(经营范围:住宿业务);

(9)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7月28日 至 2025年08月0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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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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