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四川航天燎原科技有限公司科研生产智能物流与综合保障中心建设项目(1#楼)招标公告

2025-07-25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四川航天燎原科技有限公司科研生产智能物流与综合保障中心建设项目(1#楼)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已由龙泉驿区行政审批局以川投资备【2210-510112-99-01-559580】第FGQB-050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航天燎原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航天燎原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四川航天燎原科技有限公司科研生产智能物流与综合保障中心建设项目(1#楼)

2.2项目概况:在自有土地上新建四川航天燎原科技有限公司科研生产智能物流与综合保障中心,新建建筑面积约7371.68平方米,其中地上四层建筑面积约7014.20平方米,地下一层建筑面积约313.29 平方米(为消防泵房等配套设施)。建筑为丙类多层库房,耐火等级二级,屋面防水等级II级,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通过项目建设形成满足企业产品存放,元器件仓储、检测及管理,仪器设备仓储、检定、维修及管理的场地基础条件,具备开展物资、仪器设备资产自动化、数字化管理的场地、能源、安全保密条件,为未来物资和仪器设备信息化、数字化建设形成基础条件支撑。(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本项目方案设计)

2.2建设地点:龙泉航天北路118号四川航天工业园。

2.3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现行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等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本合同要求和国家及地方现行标准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包括初步设计(含概算)、安全设计专篇、施工图设计,以及通过施工图审查所需的全部专项及专篇设计(包括但不限于BIM、绿建、海绵城市、隔声减噪等);设计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不含弱电工程)及发包人单独发包工程的施工配合工作,并通过工程竣工验收。

2.6计划总工期:270日历天,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通过竣工验收(五方责任主体)之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为:

(1)设计资质: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2)施工资质: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设计施工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4所有投标人(无资质企业除外)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施工单位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 。

3.1.5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为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业绩要求:/;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证书;

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可以由设计负责人兼任

拟派设计负责人: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须为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联合体投标的须为注册在联合体设计单位人员);

拟派施工负责人: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为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联合体投标的须为注册在联合体施工单位人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3.1.6财务要求:

近3年(限定在3年以内)无亏损;

3.1.7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提供;

(1) 设计资质单位:

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正在设计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个合同总投资额25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类设计业绩(若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协议书中的设计单位提供);

(2) 施工资质单位:

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个合同金额25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类施工业绩(若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协议书中的施工单位提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7月26日起……获得“拟投标项目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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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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