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电信钦州分公司2025年钦州本地网租赁类房屋装维修服务项目询比公告

2025-07-25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就中国电信钦州分公司2025年钦州本地网租赁类房屋装维修服务项目所需的施工服务进行采购。

1.2采购内容:对中国电信钦州分公司2025年钦州本地网租赁类房屋装维修服务项目所需的施工服务进行采购;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①房屋漏水防水维修及更换防水;房屋补漏维修、刮腻子、刷墙漆,房间隔墙、砌墙等维修;②地面、墙面、天面有破损、污物清理修复、门头牌匾等有破损修复、加固、更换,院墙、院内地面、门前地面等出现塌陷、开裂、倾斜等修复;③门窗(防盗门、窗)无法正常开启、关闭、破损等修复及更换;④防护网、防盗网的维修、安装;水管、水龙头、阀门等维修及更换;⑤电源线的铺设、接入、更换、维修或改造等;⑥标示牌脱落、破损的维修及更换;照明灯、开关等维修更换。具体内容详见询比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1.3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采购预算:50万元(含税),本项目为框架采购,最终以实际完成数量结算,请供应商充分考虑询比风险。

1.5项目施工地点:广西钦州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1.6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或合同金额额度执行完为止。

1.7工期:

(1)单个项目的工期以采购人的房屋维修项目施工委托书上注明的工期为准。

(2)单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35日内提交结算资料送审。每逾期一日,按单个项目结算金额的0.1%扣除成交供应商工程款。

1.8工程质量保修期:装修装饰工程24个月、防水工程60个月。

1.9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1.10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11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

1.12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折扣限价,供应商依据以下内容进行响应折扣报价,最高响应折扣限价为100%,供应商响应折扣报价超过最高响应折扣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工程费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其广西细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修订本)》、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费用定额》(取中值计算)、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费用定额》(取中值计算)、《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及有关费率的通知》(桂建标【2018】19号)、《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及有关费率的通知》(桂建标【2023】 7号)及其相应的配套文件执行;材料设备价格按开工日期前一期的《钦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相应信息价,《钦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没有相应信息价的,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或造价咨询单位根据市场行情协商确定;无定额可套的,不以已废止定额或者旧定额作为结算依据,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或造价咨询单位根据市场行情协商确定包含除税金以外所有费用的税前综合价格。工程量以实际计算,最终结算金额=审定结算金额(即工程费*成交折扣)*考核系数。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文件。

2.1.2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备注:须提供以上资质证书扫描件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中“数据服务”的“企业数据”查询结果截图;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2)具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1.3具备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公告发布当日)承接的房屋装修、维修改造项目有效业绩累计金额50万元及以上。

备注:合同签订双方不能为自然人,合同签订是固定金额的,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合同签订是框架协议+结算单据(结算单据可为:1.采购订单;2.发票;3.结算单;4.确认单;5.报账单;6.结算合同等有效证明文件)形式的,以结算单据金额为准,只提供框架合同(无结算单据)或结算单据(无框架合同)之一的,或框架合同与结算单据未体现关联性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2.1.4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人员、资格证书、车辆基本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1名,须具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2)项目经理:1名,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名,须具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4)施工人员基本配置要求:2名(不含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施工人员资格证书基本配置要求: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工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或建筑电工证1本、高处作业证(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1本。

备注1: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有效资格证书扫描件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5年1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有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备注2:施工人员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有效资格证书扫描件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5年1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有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或有效劳动合同扫描件(若为劳务派遣人员,须提供与供应商签署的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合作合同/协议及劳务派遣公司为其缴纳的2025年1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有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或有效劳动合同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一人持多本证按一本计算。

(6)车辆基本配置要求:1辆;

备注: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上车辆类型须为轻型普通货车、中型箱式货车、轻型仓栅式货车、轻型多用途货车、轻型厢式货车等货车类车辆,其他车型不予认可。如拟投入车辆为供应商自有车辆(行驶证需体现供应商名称),必须提供有效年检证明材料扫描件(如已年审的有效的行驶证扫描件或免检车检验标志(体现车牌及年检日期)或交管12123年检截图等相关材料),车辆实体照片(体现车牌号);如不提供,将不予认可。如拟投入车辆为供应商租赁车辆,必须提供有效年检证明材料扫描件(如已年审的有效的行驶证扫描件或免检车检验标志(体现车牌及年检日期)或交管12123年检截图等相关材料),车辆实体照片(体现车牌号)、有效期内租赁合同(行驶证所有人名称应与出租方名称一致,若行驶证所有人名称与出租方名称不一致,需同步提供行驶证所有人与出租方签订的车辆租赁协议);如不提供,将不予认可。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须提供承诺函):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两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24个月]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事故的;

(6)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0)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1)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2)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3)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5)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6)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7)【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8)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7月28日08时30分至2025年07月31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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