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金上苏洼龙分公司川藏段流域水库地震监测系2025年~2028年运行维护招标公告

2025-07-24

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金上苏洼龙分公司川藏段流域水库地震监测系2025年~2028年运行维护-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24

一、招标条件

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金上苏洼龙分公司川藏段流域水库地震监测系2025年~2028年运行维护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苏洼龙分公司,项目资金为业主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西藏自治区昌都市芒康县和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巴塘县

2.2项目规模:金沙江上游河段地处青藏高原的东南部侵蚀高山山原区,按地貌区划属“青南藏东川西滇北高山山原区”,区内山岭重叠,山势雄伟,为横断山系北段和中段,东部四川省内主要山脉有沙鲁里山和雀儿山,西部西藏和云南境内有宁静山、云岭、他念他翁山及怒山。规划河段分水岭雄厚,沿北西—南东向至近南北向分布,山峰海拔一般在4000~5000m左右,地势总体上是北高南低、西高东低,河水面高程2002~3550m。金沙江上游规划河段为青海玉树巴塘河口至云南迪庆奔子栏河段,流经青、藏、川、滇四省(区),河段长约772公里。金沙江上游川藏段是指卓克沟口的果通至莫曲河口的昌波河段,是四川和西藏界河,全长546公里,落差约1030米。金沙江上游川藏段流域水库地震监测系统(苏洼龙、昌波段、巴塘段)包含14个测震台站、1个台网中心和1个台网分中心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025年10月1日—2028年9月30日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项目管理-川藏段流域水库地震监测系2025年~2028年运行维护(CHDTDZ111/17-QT-11901):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负责金沙江上游川藏段流域水库地震监测系统(苏洼龙、昌波、巴塘段)地震监测、地震流动观测、中强地震应急、监测数据分析、报告编制、信息报送和资料整编归档工作。(2)负责金沙江上游川藏段流域水库地震监测系统(苏洼龙、昌波、巴塘段)四川和西藏2个台网中心以及14个地震监测台站运行维护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项目管理-川藏段流域水库地震监测系2025年~2028年运行维护】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2项大型水库地震监测台网设计或建设或运行维护项目的合同业绩。所有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上述提及的各种证照和资质业绩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扫描件)须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在开标时递交,若递交的材料不满足上述要求将视为存在重大偏差。关于是否存在消极事由的证明,优先提供行政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此证明材料的,可自行出具相关承诺自证声明,对此未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的,如经评标发现存在相关消极事由,将视为不满足招标资格条件要求和弄虚作假而被否决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07-24 17:002025-07-30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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