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港三期扩建提升工程(铁水联运提升项目)铁路指挥中心房屋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2025-07-25淮安港三期扩建提升工程(铁水联运提升项目)铁路指挥中心房屋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概况
淮安港三期扩建提升工程(铁水联运提升项目)铁路指挥中心,框架结构,地上四层,建筑面积2709.6m2,详见施工图纸。
1.2 招标(合同)范围
本次招标(合同)范围为:(1)满足本项目竣工验收所需的各类检测,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见证取样检测包括但不限于:水泥、钢筋、砂、石、砖、砌块、瓦、砼、砂浆、简易土工、外加剂、粉煤灰、沥青、预应力钢材、锚夹具、波纹管等检测;②专项检测包括但不限于: 地基基础工程专项检测(含试桩相关检测及桩基低应变、高应变和静载检测,水泥土搅拌桩单桩承载力和复合地基检测,硬化面基层的压实系数等检测)、沉降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专项检测、钢结构工程专项检测、建筑节能工程专项检测等检测;③备案类检测包括但不限于:室内环境备案类检测、建筑水电备案类检测、墙体材料备案类检测、饰面材料备案类检测、防水材料备案类检测、门窗备案类检测、化学分析备案类检测、基坑监测(包括水平位移、垂直位移等所有监测内容)、粘钢、碳纤维加固备案类检测等检测;④其他检测包括但不限于:消防检测、智能化检测、管道缺陷(CCTV法或潜望镜法)检测、防雷检测、绿色建筑检测等检测。
注:本项目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上述所示内容,应包括工程开工到竣工所有的检测项目及相关专家评审费用,风险由投标人自行考虑,费用不予增加。招标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2)还需按招标人要求①委派专人参加项目例会,参与本次房建项目的质量检查和验收工作;②向招标人提供必要的检测咨询服务。
1.3 服务期
计划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淮安港三期扩建提升工程(铁水联运提升项目)铁路指挥中心工程竣工备案并提供符合相关部门要求的沉降观测和垂直度观测检测报告以及竣工验收后2年。
1.4 招标控制价
本次招标控制价为180000元。
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人设置的招标控制价的为无效标。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本项目无论工程施工时间是否延长、项目实施期间各类材料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风险等均不另外计取试验检测服务费。
1.5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所有检测行为均符合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检测规范、江苏省建筑工程检测规程、满足主管部门验收等要求,保证检测数据准确、真实、客观、公正;出具的检测报告能够满足规范标准、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验收及委托方要求。
1.6 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资质
(1)投标人是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具有:1)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资质证书(有效期内),资质证书载明许可检测范围须包含以下几类:①见证取样检测;②专项类:地基基础工程(地基及复合地基承载力静载检测、低应变法、高应变法)、主体结构、钢结构(钢结构工程用钢材、连接件、钢结构焊缝质量、防腐防火涂装涂层厚度、钢结构变形);③备案类:建筑节能工程检测、建筑水电检测、墙体材料、饰面材料、防水材料、门窗检测。2)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3)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其认可范围须包含:①混凝土结构与构件(参数包括混凝土抗压强度、钢筋间距)。②砌体结构(参数包括砌体抗压强度、砂浆抗压强度)。③钢材(参数包括屈服强度、抗拉强度)
(3)根据“淮住建办[2017]11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管理的通知”要求,外市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在淮安从事检测业务的,应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规程》(DGJ32/J21-2009)3.0.13条要求到淮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备案手续。外地检测机构还需核查是否有进市备案手续,签订正式委托协议或合同。
(4)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或“信用江苏”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2 项目负责人
(1)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上岗证书且具备建设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2)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视为项目总监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需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 2025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为其交纳任意连续3个月以上的具有社保主管部门盖章的社会保险证明。
2.3 其他人员
(1)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需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 2025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为其交纳任意连续3个月以上的具有社保主管部门盖章的社会保险证明。
2.4 企业业绩
(1)投标人自2022年7月1日以来承担过房建工程检测(检测内容至少包括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现场检测、备案类检测)。
2.5 信誉(提供承诺)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自2023年7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发生过因招投标活动或合同履约,被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或存在犯罪记录的情况。
(3)自2024年7月1日以来,投标人未发生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签署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情况。
(4)投标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招标人(含上级控股公司)限制承接招标人项目,也未被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项目所在地承接项目,且处于有效期内。
(5)投标人未出现以下任意一种情形:
A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B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本标段合同实施有利害关系的单位(施工、材料供应、设备供应等),或与上述单位存在同一股东或同一主要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管)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直接参股关系的。
C不同投标人存在同一股东或同一主要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管)或不同投标人之间存在直接控股或直接参股关系的(如出现上述情况,只接收最先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其他投标文件不接收。如获取招标文件时未发现,递交投标文件时发现的,投标文件均不予接收。评标时发现的,均按无效标处理)。
D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从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E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2.6 本标段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
3.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7月25日16时00分至2025年7月30日17时30分。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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